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厂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厂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加工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广大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车间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机械制造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加工车间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消防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车间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车间广大员工应该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车间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条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车间主任为车间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安全员全面负责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第四条车间安全员在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并接受公安机关的指导。
第五条车间所有人员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车间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员工安全教育内容之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员工的消防意识。
第七条车间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第三章消防安全检查
第八条在车间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事前应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建筑物内部装饰、装修防火审批手续。
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严禁使用易燃材料。
工程竣工后,必须通过公安消防机关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
有关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报送机械制造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
第九条具有易发火灾危险性的岗位禁止使用明火。
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申办动火证,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第十条车间任何人不准违章用电、不准私自接线、不准随意拆卸控制装置,出现用电故障要及时上报。
车间电工、电焊工、气焊工等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车间在消防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火灾隐患的,应当发出《火灾隐患协办通知书》,并督促执行。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车间防火责任制: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确定车间及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针对车间特点对所属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识;
(四)对车间的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养和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消防标志完好、有效;
(五)相关人员要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于车间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机械制造公司防火委员会;
(六)支持、配合机械制造公司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
(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九)建立车间义务防火组织,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消防知识,接受消防技能训练,参加灭火演练,了解和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法,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三条车间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一)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严格进行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管理;
(二)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三)进行防火检查巡检;
(四)监督、检查车间各岗位消防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章灭火及消防器材
第十四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和值班调度电话xxx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