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紫外线灯、空气消毒机每日空气消毒2-3次,有记录;紫外线灯管有累计照射时间、更换日期及强度监测记录,使用中紫外线灯管低于70uw/cm2应更换灯管,灯管每周用70%~80%酒精棉球擦拭一次并记录。
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及时擦拭;空气消毒机过滤网每月清洗一次,有记录。
十二、地面与物体表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地面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洁。
当地面受到患者血液、体液等明显污染时(>10ml),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
(用后抹布或拖把需浸泡于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30分钟后,再清洗晾干备用。
被肝炎病毒污染时用2022mg/L含氯消毒剂擦洗。
拖把要分室使用,标识明确,使用后清洗、消毒、悬挂晾干备用。
)
十三、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如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洁净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血液透析病房、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检验科、急诊等病房与部门的地面与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日用消毒液擦拭物体表面与地面2次(采用400mg/L~7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min),有污染随时清洁消毒。
十四、含氯消毒剂应现配现用,须保持有效浓度监测并记录,每日更换。
十五、各科室消毒工作质量由护理部和医院感染管理科共同负责监管。
医院疫情期间消毒消杀工作方案及流程4
一、医院应对医务人员进行消毒隔离与预防知识培训,为其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医务人员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二、医务人员上班应衣帽整洁、操作时戴口罩;进入手术室、产房应换专用鞋;不得穿工作衣随意出医院;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标准预防,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三、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应分室安置,同类感染病人可安置一室,特殊感染病人应单间隔离。
日常工作中应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与预防措施。
四、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卫生部《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五、治疗室应分清洁区、污染区,标识清楚,医务人员进入时应戴口罩、帽子;操作时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治疗时应铺无菌盘,抽出的药液不得超过2h,各种溶酶不得超过24h,并注明开启时间。
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
容器每周灭菌2次(也可使用一次性小包装消毒液,使用时间为7天)。
门诊、换药室、手术室、分娩室的干缸不超过四小时。
其余处置室不超八小时。
六、医务人员应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的皮肤、粘膜、组织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接触皮肤、黏膜的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七、根据物品性能选用消毒灭菌方法。
耐高温、耐湿物品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可选用低温灭菌;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特殊感染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八、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置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行监测做好记录。
配制好的84消毒液不超过24小时。
戊二醛不超过一周。
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九、病人使用的雾化吸入器、氧气湿化瓶、呼吸机面罩等要一人一用一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并干燥保存。
湿化瓶里应加灭菌水,每日更换。
呼吸机的螺纹管、湿化器、接头等可拆卸部分应每周更换2次。
十、体温表、止血带应一人一用一消毒。
血压计袖带应保持清洁,如有血液、体液污染应及时清洗,并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剂浸泡消毒。
十一、普通病区的物品表面、地面无污染时,需采用湿式清洁。
当受到污染时先去除可见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
擦拭布巾、拖布按要求清洗、消毒,干燥备用。
特殊科室如手术室、产房、口腔科、检验科等部门的地面与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消毒,用含有效氯500-1000mg/L消毒剂湿拖或湿擦,遇明显污染随时去污、清洁与消毒。
各室抹布要分别使用,不得混用。
十二、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元必须进行清洁、消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