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被污染物污染时,应立即清除污染物,再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沾取0。5碘伏或过氧化氢消毒剂擦拭消毒3分钟以上,使用清水清洗干净;粘膜应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或0。05碘伏冲洗消毒。
(九)餐(饮)具。
餐(饮)具清除食物残渣后,煮沸消毒30分钟,也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十)冰箱及冷冻食品。
冰箱外表面消毒参照“物体表面”消毒方法;内壁消毒采用低温消毒剂,或待冰箱内温度恢复常温后参照“物体表面”消毒方法。
当储存的冷冻食品疑似污染时,可将其恢复至常温,煮沸消毒30分钟。若明确污染或无法进行煮沸消毒,则按医疗废物处理。
(十一)交通运输和转运工具。
应先进行污染情况评估:火车、汽车和轮船有可见污染物时,应先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沾取有效氯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干巾)完全清除污染物,再用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5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对飞机机舱消毒时,消毒剂种类和剂量按中国民航的有关规定进行。织物、坐垫、枕头和床单等建议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理。
(十二)患者生活垃圾。
患者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处理。
(十三)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的处置应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封装后按照常规处置流程进行处置。
(十四)尸体处理。
患者死亡后,要尽量减少尸体移动和搬运,应由经培训的工作人员在严密防护下及时进行处理。用浸有消毒液的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民政部门派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尽快火化。
四、低温消毒
(一)现场所用低温消毒剂必须合法有效,在上市前应按《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低温消毒剂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0〕1062号)的要求做好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并备案。
(二)使用时应严格遵循产品说明书,确保按照低温消毒剂的适用温度范围合理使用。
(三)与相关消毒设备配套使用时,应先对消毒设备进行调试,进行机械化喷洒消毒时,务必确保消毒剂足量全覆盖消毒对象表面,做好质量控制,确保达到消毒合格。
(四)消毒对象污染严重时,应先用低温消毒剂冲洗或浸泡后再做处理,严禁喷洒或擦拭消毒。
五、注意事项
(一)消毒工作实施单位应具备现场消毒能力,操作人员应经过消毒专业培训,掌握消毒和个人防护基本知识,熟悉消毒器械的使用和消毒剂的配制等。
(二)所有现场消毒均应进行过程评价,做好消毒记录并保存。必要时,进行消毒效果评价。
(三)现场消毒时,应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现场情况和相关标准要求,选择合法有效的个人防护装备。
医院疫情期间消毒消杀工作方案2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科学有效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规范“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治流程,最大程度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按照什邡市卫生健康局对全市医疗机构现阶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我院年初制定的《什邡市师古中心卫生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什师卫〔2020〕6号),同时参照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及疫情防控方案最新指南,进一步明确了我院疫情防控各小组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特修订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与原则
(一)任务与目标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防控措施,提高处理和医疗救治能力,进而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保障医务人员和就诊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医疗秩序的稳定;同时切实履行医疗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责任和义务,密切配合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
(二)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指导,及时救治。
二、建立机构落实责任
(一)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乔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医务科、院感科、护理部、公卫科等成员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同时成立流行病学史调查组、消杀灭菌组、医疗救治组、核酸检测组、院感防控组、舆情处置与综合信息报送组、后勤保障组等7个工作小组,各组成员负责各组具体疫情防控工作。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及有关要求,全面指导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任务。
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