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论任何人,一旦发现有外架、井架、塔吊等施工设备倒塌的可能性,应立即呼叫在场全体人员进行隐蔽。
2、现场人员应迅速通知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并打电话及时向集团应急抢救领导小组领导报告事故的发生情况。请求集团应急抢救领导小组的支援。
3、根据现场情况,若有人员受伤,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向急救中心求救。应务必讲清手上人数、地点和人员受伤情况,并派人到主要路口引导急救车尽快赶到事故现场。同时,现场急救人员在急救车到来以前,应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本项目部配备应急急救药箱1只,药箱存放在现场办公室。
4、在没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现场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补救措施,在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恢复正常施工秩序。
5、现场安全员应对脚手架、井架、塔吊等施工设备倒塌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相应的改正措施,认真填写伤亡事故报表、事故调查等有关处理报告,并上报集团应急抢救领导小组。
各相关方联系电话如下:
医院:110
消防:119
公司应急抢险领导小组:
所属办事处:
项目经理:
施工员:
安全员:
材料设备员:
安全监督站:
劳动保障部门:
监理公司:
甲方:
发生房屋倒塌的应急预案篇9
为了切实解决园区内非拆迁区域危房户的实际困难,将新农村建设的成果惠及区内困难群体,经研究特制定危房户拆迁安置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建立危房户拆迁安置领导组:
(二)危房户拆迁安置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三)办公室下设四个小组:
二、实施对象
本园区(镇)范围内确需安置的危房户
三、实施程序
1、书面申请:由危房户提出申请,形成书面报告交所在村(居),经村(居)核实提出初步意见交办公室,并预缴5000元评估费用(拆迁安置结束后退回,反之评估费用按实计算由申请对象承担)。
2、鉴定公示:危房鉴定小组根据危房户的申请,现场鉴定,出具鉴定意见,并将意见交村(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评估协议:公示无异议后,危房鉴定小组将鉴定意见交评估拆迁小组,由评估拆迁小组按政策规定进行评估,并签订拆迁协议。
4、组织拆迁:拆迁协议签订后,由村(居)组织拆除。
5、复垦验收:拆除完毕后,危房户经对原宅基地进行复垦,复垦后移交复垦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6、选房安置:经复垦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移交选房安置小组。选房安置小组与相关危房户就近就便选择农民集中居住点,签订安置协议,进行拆迁补偿与安置费用的结算。
四、规范流程
以上实施程序由前一个操作流程工作组制作工作联系单移交下一个操作流程工作组。
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由危房安置办公室负责解释。
发生房屋倒塌的应急预案篇10
危险房屋(简称危房)由于随时有倒塌可能,不能确保使用安全。因此,在物业管理中,危房的鉴定使用与管理就占有特殊的位置,物业管理企业对此要给予特别的重视。为此,建设部先后颁发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gj13-86)和《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一、危房的鉴定机构
房屋的安全鉴定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很强的工作,危房的鉴定更应慎之又慎。按《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房的鉴定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属于非危险房屋的,应在鉴定文书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一般不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