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根据不同的操作要求选用不同种类的口罩。
2、一般诊疗活动,可佩戴纱布口罩或外科口罩;手术室工作或护理免疫功能低下患者、进行体腔穿刺等操作时应戴外科口罩,接触经空气传播或近距离接触经飞沫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时,应戴医用防护口罩。
3、纱布口罩应保持清洁,每天更换、清洁与消毒,遇污染时及时更换。
4、应正确佩戴口罩,具体方法及注意事项见附录A。
医用防护口罩的佩戴方法
1、一手托住防护口罩,有鼻夹的一面背向外。
2、将防护口罩罩住鼻、口及下巴,鼻夹部位向上紧贴面部。
3、用另一只手将下方系带拉过头顶,放在颈后双耳下。
4、再将上方系带拉至头顶中部。
5、将双手指尖放在金属鼻夹上,从中间位置开始,用手指向内按鼻夹,并分别向两侧移动和按压,根据鼻梁的形状塑造鼻夹。
医务人员感染防护制度2
一、预防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损伤性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二、处理流程
1、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2、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及时到医院感染管理科填写锐器伤登记表,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好相关的化验检查及疫苗接种。
3、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在上级医院及专家的指导下,应当对其暴露的级别的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并做出相应处置。
医务人员医院感染防护制度
(1)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卫计委(原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法规,工作时做到:
1、穿工作服,必要时戴工作帽、口罩、手套、穿隔离衣、专用防护鞋、防护镜、防护面罩与围裙。
2、小心处理锐利器具和针头,严格禁止针头回套操作。
发生锐器伤,及时向院方报告。
3、进行消毒时应做好自我防护,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造成的人身伤害。
4、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和着装防护用品,垃圾回收人员必须戴口罩帽子和橡胶手套,穿工作服,回收物品后和下班前要注意清洁双手、沐浴。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健康受到损害。
5、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做好个人防护,完成操作或离开工作区域时,及时摘手套后按标准洗手。
严禁工作人员穿工作服进入食医院以外的环境。
6、接触病人的排泄物、血液、体液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并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空气和飞沫等传播的隔离。
(二)医院感染应按照标准防护实行分级防护的原则。
1、基本防护(一级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