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工地食堂制度3
一、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疫情的通报和防治精神,在食堂明显位置张贴疫情防控提示。
二、佩戴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
三、疫情防控期间,就餐人员,餐前要洗手消毒,取餐时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厨房、餐厅区域内所有地面、桌面用84消毒液每天分别在上班前和下班后进行两次喷洒和擦拭,用紫外线消毒每天两次,并填写消毒记录。
必须做到一泡、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要求定位存放,保持卫生清洁。
六、严格执行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不采购、不加工来历不明的海鲜、活禽、野生等食品原材料。
七、食品贮存应当整齐、有序、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八、加工肉类、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九、食品加工制作要按操作规范要求,食品要生熟分开存放、烧熟煮透,严禁将半生和不合格食品盛装销售。
十、认真做好每餐的食品留样工作,每样不少于200克,留样柜存储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疫情期间工地食堂制度4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复工后机关食堂的管理,防止出现疫情扩散蔓延情况,现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请各位严格遵照执行。
1.规范供餐、就餐方式。
要实行分餐制(以盒饭形式提供),实行错时、分散就餐,保证就餐人员安全距离1.5米的密度要求,避免圆桌和对桌就餐;所有餐具统一由专人分发,不得自主领取。
2.加强领餐、就餐人员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食堂必须设体温测量人员。
领餐人员或就餐人员在进入食堂前,自觉接受体温测量,领餐或就餐前必须佩戴口罩,勤洗手消毒,做好个人卫生防护。
3.强化从业人员管理。
食堂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体温检测上岗制度,并做好记录。
从业人员有乏力、发热、咳嗽等症状或者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必须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从业人员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一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防止交叉污染。
4.严格食材采购管理。
采购食材应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堂采购人员在采买过程中必须佩戴口罩,严格落实防护措施。
严禁在食品加工场所饲养畜禽和宠物,严禁采购、宰杀、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得采购活禽进行加工制作。
严禁采购、加工制作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肉。
5.加强食堂加工操作管理。
食品加工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所有菜肴必须烧熟煮透。
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提供冷食类、生食类、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每餐食品应按规范要求做好留样。
6.保证就餐场所卫生清洁。
保持空气流通,餐饮具每餐使用前必须严格清洗消毒达标。
每餐前后必须对加工就餐场所进行物体表面、空气等环境卫生消毒。
7.及时处置餐厨垃圾。
餐厨废弃物应分类管理、按规定处置,设置专用带盖垃圾桶,做到日产日清。
疫情期间工地食堂制度5
一、就餐原则
(一)盒式分餐制:
1、采取盒饭形式送餐,食堂将提供一次性不可回用餐具,禁止餐具重复使用。
2、制造系统分线分班组分时段由班线长至食堂领餐,由生产总厂按线体、班组(包括品质部、材料仓一线人员)统一编排时间段,需在12点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