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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住宅小区实施封闭管理工作方案6篇
大小:22.66KB 4页 发布时间: 2022-11-17 12:07:52 15.01k 14.89k

严格履行个人责任,居民或住户个人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可疑接触史、暴露史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故意隐瞒或不主动报告、拒绝接受测温、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实行强制隔离,并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八、严格医废垃圾管控。

各居民住宅小区必须对居民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实行严格管控,其中居家隔离人员要将废弃口罩及生活垃圾自行密封装入塑料袋后再投入专门容器。

物业公司要建立医废垃圾收集、运输台账,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收集、运输、处理。

对故意随地丢弃的要追究责任。

九、严格消毒杀菌。

对居民住宅小区庭院、凉亭、便民超市、药店、电梯、楼道、门厅等公共场所均坚持每天消毒杀菌,小区居民做好居家消毒杀菌工作。

十、严格落实防护措施。

参与社区住宅小区封闭式管理的工作人员,均须知晓防护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配备合格的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

做好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卫生保洁和消毒杀菌等工作,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十一、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通过居民住宅小区宣传栏、悬挂标语、小区广播以及建立小区、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疫情防控信息传达到每一位居民,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疫情期间住宅小区实施封闭管理工作方案5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控制疫情传播、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指示精神,经局研究决定,在审计局包联小区范围内对居民出行实行临时管控,具体办法如下:

一、严格控制小区(居)民进出

1.实行封闭式管理。

在接到上级封小区指令后,审计局部署封控工作,审计局家属院与刘春岗小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其他出入口实行物理封堵,出入道口安排2名防控小组成员,疫情防控小区进行全天候24小时值守管理。

同时,防控人员通过小喇叭广播等方式向小区居民告知封控期间应注意事项,要切实落实足不出户措施,遇有紧急情况,请联系5256100,电话13833782758刘振增。

2.禁止外来人员、车辆进出。

原则上除公务执勤、消防救援、医疗救助、物资保障、垃圾清运等特殊车辆及人员外,其他车辆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村内。

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进入小区范围之内,所有人员进入小区前,必需提前向防控小区提前申请,报局审批经局领导同意由审计局开具《通行证》,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方可进入。

3.严控人员出行。

在小区唯一出入口设置监测点,设立警示牌,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进出,有特殊情况需出入的本小区人员,必须由审计局新冠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审计局发放通行证明,凭有效证件方可通行,出入通行时必须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否则一律不予放行。

对居民有急诊就诊需求的建立绿色通道,必须由120救护车闭环接诊就医。

建立村干部日常巡查制度,审计局防控小组24小时不间断巡逻巡查,监督居民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聚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社交距离。

4、合理采购生活物资。

若急需购买生活物资的,由小区负责组长汇总上报,并由审计局防控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合理代购统一发放,或由物资保障人员送到门口。

5、严格落实居家隔离。

按照要求需要居家隔离,时间未满的,一律不得外出。

严格落实包联人负责、邻里监督执行居家隔离措施,居家隔离户需要购买物资的,由防控小组成员等统一代购并送达至隔离人员家门口,杜绝隔离住户外出。

6、禁聚集,降低疫情风险。

对小区文化场所、棋牌室等非涉及小区群众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引导群众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确需办理要经社区包联单位同意后报镇备案,在严格控制人数、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方可举行。

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全面停课停学,实行在线教学;公共交通停止运营,限制私家车、出租车等出行。

二、严肃追责问责

1.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和劝阻、聚众闹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特别是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导,参与聚众闹事的,提请纪委严肃追责问责。

2.各检查点工作人员,要按时上岗履职尽责,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严格管控到位;对于不落实管控要求,出现脱岗、缺岗、空岗和履职不到位的,一经发现,严肃问责。

三、解除管控时间

人员出行管控措施解除时间由县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另行方案。

四、成立疫情封控管控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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