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隔离房间应具备自然通风条件。
应定时开窗通风,并根据气候条件适当调节开窗时间,每天至少2次,每次至少30分钟。
2.使用空调时,应选择分体冷暖空调机或多联机空调。
如果采用多联机空调,应按照《制冷系统及热泵安全与环境要求MGB/T9237)对多联机空调最大容量进行安全测算。
若无法使用分体冷暖空调机或多联机空调,只能使用风机盘管空调时应防止隔离房间之间空气串流。
3.隔离单元的走廊应具备自然或机械通风条件,机械通风装置应保持正常运行。
可以使用循环风式空气消毒机定期对走廊进行消毒,在取餐、扔垃圾、采核酸等需要打开隔离房间门的时间段内持续对走廊消毒。
4.隔离房间卫生间的排风管应设置止回阀,并应在楼顶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小于10次,防止空气在不同房间串流。
室外排风出口应高于屋顶高空排放,排放前应净化处理。
卫生间排风机应确保隔离房间使用期间24小时连续运行。
5.隔离房间内如有其他排烟排风管道及设备设施,在集中医学观察点使用期间应暂时封闭停用。
6.厢式电梯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保证正常运转,符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气流组织要求。
7.脱防护服房间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小于20次,室内排风口宜设在房间下部,室外排风口应高于屋顶高空排放或安装空气净化装置进行处理。
8.应按照使用说明书定期更换空气净化装置过滤材料,更换下来的过滤材料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四)给排水系统
1.生活给水系统应采取防止回流污染的措施。
生活热水系统宜按隔离单元单独设置。
2.优先选用有污废分流制排水系统和排水系统设有专用通气立管的建筑。
3.隔离房间的排水系统应采取防止水封破坏的技术措施,防止管道内有害气体和气溶胶溢出污染环境;除自带存水弯的坐便器外,其他卫生器具必须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水封装置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严禁采用活动机械活瓣替代水封,严禁采用钟罩式结构地漏;卫生器具排水管段上不得重复设置水封。
厨房洗涤盆、卫生间洗脸盆等器具排水管道应与排水系统紧密连接,如有采用插入式连接,应做密封处理。
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启用前应对隔离房间器具排水水封是否有效进行逐一核查。
对不完整、不起作用的水封及时维修并保证正常使用。
除淋浴排水外,其他地漏均应封堵。
5.隔离区域排水系统的通气管出口应高于屋顶高空排放,并安装空气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必要时可在通气管出口处加设机械排风装置。
应按照使用说明书定期更换空气净化装置过滤材料,更换下来的过滤材料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6.隔离期间,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中水系统宜停止使用。
7.污水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必须经过化粪池处理,并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学观察和救治临时特殊场所卫生防护技术要求》(WS 694-2020)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污水应当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排放无化粪池处理的场所不得设置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五)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废弃物处置
1.隔离区域应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结合场所规模和集中隔离人员数量在隔离区域下风向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应设置物理隔断与其他区域相对分隔,由专人管理,有明确警示标识,定期消毒。
2.医疗废物暂存间的地面应采用环氧树脂做防水处理,地面与墙面应采用耐洗涤、耐消毒材料,地面与墙裙均应采取防昆虫、鼠、雀以及其它动物侵入的措施。
3.隔离区域的垃圾应集中转运、集中处理,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4.每个房间在卫生间和生活区各放置一个垃圾桶,要求集中隔离人员在桶内均套上医疗废物垃圾袋,每次清理垃圾时将医疗废物垃圾袋扎紧封口,置于房间门口,由工作人员统一清理,做到日产日清。
5.工作人员清理废弃物时,应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N95/KN95)、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防护用品。
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对垃圾袋外表面及封口处喷洒消毒,再外加一层医疗废物垃圾袋套装,采取鹅颈结式封口,避免用力挤压。
6.集中隔离场所所有垃圾均应当装入黄色医用垃圾袋内,每日定期集中回收,按医疗废物的技术要求进行收集、储运和无害化处理。
工作人员收集完毕后做好个人清洁,并用速干免洗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集中隔离场所贮存垃圾可根据实际贮存量,宜日产日清,须在48小时内由处置单位用专车进行回收处置,并做好日期、数量、交接双方签名登记工作。
(六)消毒
1.日常消毒:每天在收垃圾后对走廊、楼梯等场所、房间门口的置物架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可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消毒,作用时间至少30分钟。
电梯按键使用75%酒精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擦拭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