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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门诊新冠肺炎应急预案方案7篇
大小:35.17KB 7页 发布时间: 2022-11-18 10:18:07 4.13k 3.63k

(8)东区门诊:根据工作组指示关闭东院区门诊,门诊医务人员直接编入后备定点医院疫情防控应急救治队伍,等待后备定点医院工作组进行统一调配。

(9)体检中心:根据工作组指示关闭体检中心工作,体检中心人员直接编入后备定点医院疫情防控应急救治队伍,等待后备定点医院工作组进行统一调配。

(10)东区放射科:直接编入后备定点医院疫情防控应急救治队伍,严格落实医院防控措施,实行预约检查;根据《放射影像(CT)检查感染防控流程》落实相关工作,检查时按规范穿戴防护用品;参照《环境、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流程》落实检查后的消毒工作及登记;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主管医生和救治专家组,参与专家组讨论并提出专业诊断意见。

(11)检验科:直接编入后备定点医院疫情防控应急救治队伍;按照规范对送检标本及西院区核算检测标本进行检测,落实室内质控、积极参加省内室间质评工作;组织完成全体检验人员生物安全、PCR、核酸检测知识及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培训按规范穿戴防护用品,参照《环境、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流程》落实相关消毒工作及登记;落实7×24小时核酸检测工作,确保对于发热门诊和急诊患者的核酸检测,要在46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普通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的核酸检测,要在12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要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

五、后备定点医院启动应急处置方案

(一)院区功能布局调整方案

1.门诊楼停止一切诊疗工作,即时成为后备定点医院医务人员生活区、休息区以及隔离观察区。执行单人单间居住和分餐制(改造房屋及饮食配送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

2.已改造的隔离病区(原体检中心)即时成为缓冲区,用于医务人员穿脱防护服、防护用品等区域。(向南可直接进入隔离病区,向北进入生活区)

3.住院部即时成为后备定点医院住院收治隔离病区,原有患者全部撤离分流。原综合内科病区,设置为重症患者隔离病区(床位≥12张)。其余病区为普通隔离治疗病区(神经康复、综合康复、眼科一病区、儿童康复病区各30张,总床位数≥120张)。

(二)住院患者分流方案

1.轻症患者,原病区主管医生、科主任与患者沟通后嘱其出院居家治疗,科室落实随访。

2.无法出院,需继续治疗的患者,科室立即报告医务部,由医务部根据所患疾病及病情危重程度协调分流至西区,分流基本原则:综合内科分流至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心内科、消化科;综合康复科分流至骨科、骨伤科;神经康复科分流至神经内科;眼科确需继续住院治疗的患者,随科室医护人员整体转送至西区耳鼻喉科病区;危重病例分流至ICU。

3.康复病区患者嘱其居家康复,科室及时随访指导。儿童康复及重症康复患者,由合作医院办公室负责协调康复中心医院收治。

(三)医务人员调整分流方案

1.除眼科医护人员、康复治疗师外,东区门诊、体检中心、临床各科室医护人员,直接编入后备定点医院疫情防控应急救治队伍,原则上各临床科室医务人员继续驻扎本科室开展进一步工作。

2.眼科医护人员整建制转移至西区耳鼻咽喉科病区,正常开展诊疗业务。

3.儿童康复科及康复治疗科的康复治疗师,由医务部安排分布在西区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骨科、骨伤科、呼吸科、中医科、儿科等病区内,开展床旁康复业务。

4.东院区门诊停诊后,门诊医护人员直接编入后备定点医院疫情防控应急救治队伍,等待后备定点医院工作组进行统一调配。

5.体检中心停诊后,医护人员直接编入后备定点医院疫情防控应急救治队伍,等待后备定点医院工作组进行统一调配。

6.后备定点医院启动后,普通病区主任由崔永慧担任,重症病房主任由张俊华担任,护士长由张玉芳担任,负责感染病房的统一管理、重症监护病区的组建与日常诊疗业务管理。

7.按照医院总体防控方案人员梯队计划,参加感染病区工作的各批次医护人员连续工作时长不超过一个月,离开感染病区工作岗位后,须确保在生活区观察半个月,经两次核酸检测结果确认后,继续居家休息半个月。

发热门诊新冠肺炎应急预案方案3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省、市疫情指挥部医疗救治和专家组工作部署,进一步细化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原则,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目标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内容

(一)调整医疗救治领导组织及救治专家组

1、庆安县医疗救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加强发热门诊建设和管理

1、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一是明确设置要求。所有医疗机构均要在门急诊设置预检分诊点,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工作。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原则上应在相对独立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设置发热门诊(诊室)和留观室,条件不具备的应设置发热哨点诊室。发热门诊设置应满足“三区两通道”要求,原则上在该区域能够独立完成患者所有诊查项目,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自助便捷服务技术,设置自助挂号缴费机等,实现患者自助服务;二级医院设置不少于10间留观室。相关医疗机构要按照就诊高峰诊疗量做好发热门诊诊室、留观室病房建设,检查、检验等设备配备和防护、消毒等用品准备等工作,确保满足临床需求。发热门诊所在的医疗机构要将发热门诊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统计汇总,在各大媒体和网站上予以公布,并根据发热门诊规划建设情况及时增补,方便患者就医查询。二是迅速规划建设。各单位要根据救治需求,本着实用、够用和“平战”结合原则,科学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制定完善规划,并与传染病科一体化建设,综合医院要实现发热门诊应设尽设,全部达标;同时按照《黑龙江省基层医疗机构“发热哨点诊室”设置标准及运行要求(试行)》(黑疫指办发〔20xx〕214号),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哨点诊室建设。

2、加强发热患者闭环管理。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实行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工作一体化闭环管理,将预检分诊与发热门诊工作紧密衔接。预检分诊要加强对旅居史、接触史等内容的流行病学问诊,及时发现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相关疫情接触史等情况的来院患者。要规范和细化发热病人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流程,确保所有来院患者经预检分诊后再就诊,发热患者全部由专人按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就诊,防止发热患者与其他患者密切接触。二是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要实行24小时接诊,安排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的医务人员出诊,安排非感染性疾病科专业医师和护士要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做好发热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和备案,加强流行病学问诊,强化新冠肺炎临床症状早期识别,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医疗机构还应配备重症医学、内科、院感管理、急诊、儿科、影像、临床检验等相关专科医务人员组建的院内专家组和多学科团队,对可疑病例和疑难重症组织专家会诊和多学科精细化诊疗。三是加强病例排查。发热门诊全部患者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可进行检测抗体、CT等检查),可疑患者应全部留观,按照2小时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4~6小时回报核酸检测结果,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要求,对可疑患者进行排查,提高缓冲病床的使用率。发热门诊要执行24小时值班制,不得无故自行停诊。

3、加强疑似和确诊病例转运管理。疑似和确诊病例由市(地)生健康委安排专人专车(救护车)尽快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卫健局和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转诊疑似和确诊病例。对应诊断而未诊断、应转诊未及时转诊而造成新冠肺炎传播扩散的,开展责任倒查。

(三)进一步提高核酸检测能力

按照“应检尽检”要求,对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对其他人群要主动提供服务,确保“愿检尽检”。着力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在我市已有检测能力基础上,所有设置发热门诊的二级公立医院也应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检测能力要与各医疗机构秋冬季最大诊疗量相匹配。对于发热门诊和急诊患者的核酸检测,要在4~6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普通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的核酸检测,原则上要在12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开展实验室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各机构组织开展对实验室日常室内质量控制工作情况的检查,督促实验室落实自身管理主体责任。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省级室间质评。通过做好核酸检测质控工作,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属地监管责任,保证实验室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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