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比赛相关人员在比赛开始前至比赛结束期间在比赛、训练场馆内均须佩戴口罩。裁判员在完成比赛执裁任务时不用佩戴口罩,其他场合须佩戴口罩。
六、上述人员在赛区往返体育馆、酒店时,必须统一乘坐由赛区提供的车辆,并禁止其他人员搭乘。
七、记录台工作人员因工作环境所限,可按照原有间距在记录台就座,但必须佩戴口罩。
第三、疫情防控指南
一、比赛期间(含报到当天),场馆实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非比赛相关人员进入。
二、比赛、训练用场馆,须保证每天做好通风工作。如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必须预先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专业清洗,清洗后再进行规范消毒,并定时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检查、换气、清洗和消毒。
三、比赛、训练用场馆,须保证每天做好消毒工作。
(一)工作人员须每天对场馆内地面进行消毒,地面可用含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拖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拖拭干净。
(二)工作人员每天对场馆内高频接触部位,可选用擦拭、喷雾的方法,一般选择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每天至少一次。
(三)场馆内卫生间,工作人员可用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门把手、水龙头、马桶按钮、洗手台面等高频接触部位。洗手池、便池等每天至少清洗并消毒1次;卫生间地面、墙面可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拖地或擦拭消毒。
篮球比赛疫情防控应急预案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xx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部署要求,更加科学精准地做好本市体育健身场所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体育健身场所安全有序运营,满足市民健身服务需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面向公众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各类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指从事国家体育总局正式公布的体育运动项目的经营单位)和健身瑜伽项目经营场所。
二、基本要求
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和“四早”要求,坚持常态化防控措施不放松,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切实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健康宣传教育、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环境卫生通风消毒、防护物资储备、应急处置等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本市体育健身场所安全有序运营。
三、基本防控措施
(一)落实预约测温验码措施。坚持预约机制,对所有进场健身人员应进行测温、扫码登记和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实行“绿码”准入制。开放期间,科学做好人流管控措施,加强场地巡查和人流动态监控,防止人员聚集。
(二)落实通风消毒措施。室内健身场所应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每天早、中、晚至少开窗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参照本市疾控部门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重点对健身场所、卫生间、公共淋浴间等严格落实定期消毒措施,根据使用情况适当增加清洁和消毒频次。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和干爽,配备洗手液或速干手消毒剂等,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淋浴室开放中应保持良好通风,每日营业结束后要对所有的设施和场所进行彻底清洗。公共健身器材和设施、公用物品要做到定时消毒。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3次。重点部位要做好消毒记录。按规定开展环境核酸检测。
(三)保障最小人均运动面积。健身运动过程中原则上应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人员聚集。滑雪、滑板项目人均运动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滑冰、轮滑项目人均运动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其他室内运动项目人均运动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疫情常态化形势下,人工泳池人均游泳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室外项目人均运动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四)控制集体活动人员规模。有关体育项目的培训、健身辅导、团体操课等集体活动在保证人员不聚集和保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按照健身场地最小人均运动面积的要求,合理确定人员规模。所在地发生本土疫情时,应根据属地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大人员管控力度。
(五)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建立各类人员常态化基础信息台账,加强内部管理,配合流调工作。台账核心信息包括单位相关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详细现住址、工位、健康状态、出入境、进出京等信息,严格落实工作场所打卡制度,确保“来源可溯、去向可追”。严格落实体温监测等健康监测的长效机制,发现员工出现发热等健康异常状况时,要求其不得带病上班,并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就医。严格落实员工集体宿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集体宿舍管理和环境定期消毒,建立健全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明确宿舍管理责任人,落实集体宿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进口非冷链货品常态化防控要求,涉及进口非冷链货品的单位,应严格落实《进口非冷链货品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引》各项规定要求。
(六)做好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工作。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对从事体育健身服务和相关保障人员进行全程疫苗接种。做好“人、物、环境”常态化核酸检测筛查,严格按规定组织员工进行核酸检测抽测,每周应至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开展体育培训等人员数量大、流动性强的培训场所,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游泳场馆等重点场所,应建立定期环境核酸检测制度,纳入属地重点场所环境检测范围。
(七)做好防控宣传引导。各类体育健身场所应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利用多种方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倡导科学防控、科学健身理念。通过广播等方式及时提醒健身人员保持安全距离,科学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有本土疫情发生时,科学调整运动强度和运动时间。
(八)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各类体育健身场所应建立科学、规范、及时、有效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处置流程,强化实训演练。所在区出现疫情后,应立即按照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规定,限制人员流动,落实市区政府防控要求,暂停室内体育健身、培训场所运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当体育健身场所发生疫情后,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卫生和体育部门报告,迅速组建疫情处置工作专班,尽快全面彻底摸清人员底数、涉及点位等情况,配合做好流调溯源、落位筛查、排查管控等工作,坚决防止漏管失控。属地体育部门应及时向市体育局报告。
(九)主动配合监督检查。各类体育健身场所在依法依规落实防控责任的前提下,应积极接受并主动配合各级各部门的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共同做好防控工作。各区体育部门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公开通报相关情况,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十)关爱老年人健身群体。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其健康宝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亲友代办、出示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替代措施,做好人工服务引导。
四、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开放要求
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在严格落实基本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重点落实好以下措施:
1.注重开放过程中的人员密度管理,加强巡查检查,防止人员聚集扎堆。
2.提示健身人员在运动过程中,应尽量减少与健康状况不明人员的近距离接触。
3.根据《北京日常防疫指引》,进入公共场所人员应坚持科学佩戴口罩,随身携带口罩。
五、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开放要求
(一)体育场馆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纸巾、消毒液、测温仪和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工作人员健康培训。
2.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等工作。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
3.对进入体育场工作人员和观众进行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证明,体温、健康码和核酸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就医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4.确保有效通风换气。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增加通风频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5.正确使用空调。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应在开启前检查设备确保运行正常,确保新风取风口与排风口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6.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每天定时对公共设施设备及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走廊、扶梯、座椅、公共卫生间及手经常触摸的地方等)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定期对消毒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