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水源中断后,工程物料部应立即派人尽快修复受损设施;保安部、行政部应设法维持小区内秩序,并耐心做好住户的安慰解释工作,尽力解决水浸给住户带来的实际困难,并注意维护物业公司的形象。
7.如在水浸事故后,有任何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受到影响或由此引发停电停水,应知会相关业主或在小区各主要出入口设置告示,知会全体业主;如有任何区域存在危险性,应在该范围内设置警告标志。
8.召开会议,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采取措施,防止出现类似事故。
9.详细记录水浸事故发生经过和采取的措施,以及受损情况。
10.一些常见水浸事故的预防措施:
1)保安巡逻和设备巡检时,应留意排水渠道是否有淤泥、杂物或塑胶袋,有否堵塞,并随时加以清理疏通;清洁工定时清扫天台、排水沟,防止雨后垃圾冲入排水口造成堵塞。
2)加强对消防喷淋系统的巡视,防止碰撞、移动喷淋头或消火栓引起水浸。
3)灾害性天气(台风、暴雨、大雪)来临前,工程物料部人员应对小区内门窗、天台、排水沟渠、集水井、排水泵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4)管道工在操作安装、维修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水浸事故。
5)对业主/用户装修要加强管理,防止由于业主/用户在进行管道安装、尤其是消防喷淋系统试压时施工不当引起水浸事故。
6)平时应备足沙包作为应急用。
物业公司应急预案7
07火灾应急预案
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立即向消防监控室报警(注意当现场异味为液化气等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电火花引爆易燃气体),请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应急准备。
1.目击报警
1.1小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1.2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警。
1.3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
1.4关闭火情现场附近之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
1.5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1.6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1.7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1.8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2.消防监控室报警
2.1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保安人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消防专管员。
2.2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2.3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总经理或值班领导以及工程物料部经理。
2.4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
如有业主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
2.5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2.6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小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
特殊情况下,应派保安员或管理员逐单元上门通报,通报顺序为:
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起火层上面2层起火层下面1层。
2.7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3.报警要求
3.1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
A.起火地点;B.起火部位;C.燃烧物品;D.燃烧范围;E.报警人姓名;F.报警人电话。
3.2向“119”报警应讲清:
A.小区名称;B.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C.火灾发生部位;D.燃烧物品;E.火势状况;F.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G.报警人姓名;H.报警人电话。
4.成立临时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