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散引导组:黄勇、杨芬
五、应急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当本店发生火灾时,发现者应立即向总指挥汇报。
发现者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按照现场处置程序,立即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初期火灾,开展自救。
报警:报警人拨打119讲清报警人姓名、着火单位、准确地址、着火性质、火势大小。
火灾发现者应通过高声呼喊通知本单位的相关人员事故情况,同时向物业人员报告事故情况,以免对其他人员造成伤害。
接警处置: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其他职工应按照各自分工迅速进入岗位,参加灭火战斗,直至火灾扑灭。
一旦事故识别并确认,应急预案立即启动。
由本店总指挥启动预案,按照对应级别通知地方应急组织机构,以快速启动地方应急预案。
应向地方应急组织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现场状况、现场即时处理措施等。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经对现场进行检测,确认造成事故的各方面因素,以及事故引发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已经达到规定的安全条件,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终止事故应急预案的指令,通知相关部门危险解除。
现场恢复:
在抢险过程中使用的灭火设施,应及时恢复原始状态,用空的灭火器及时更换。
若发生火灾,损坏的设备应及时更换,破坏的设备严格按照废弃物的相关制度执行,并做好记录。
事故调查:
由应急救援总指挥任事故调查组组长对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进行调查、分析。
收集有关信息资料,并负责向有关人员、部门汇报事故调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