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查询
首页 办公文秘
集中隔离点出现阳性处置预案精选4篇
大小:19.26KB 5页 发布时间: 2022-11-21 11:03:30 19.66k 18.1k

告知观察对象返家后,配合乡镇(社区)做好健康监测,出现异常症状及时报告。

解除隔离观察转出后的房间,由隔离点工作人员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四、保障要求

(一)根据隔离对象的数量,配备足够数量的医护、公安和后勤保障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二)集中观察点应当配备足够的防护物资、急救药品等,满足观察对象相应生活需求,提供一日三餐、热水供应、网络等生活所需。

(三)餐饮应放置在隔离房间门口的置物架(椅子)上,送餐时不得与隔离对象有近距离接触和交流。

(四)应指导并督促观察对象按时按量服用中药预防,将服用记录记入《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

(五)按规定开展环境核酸检测。

生活区、物资保障区每天消毒不少于1次,医学观察区每天消毒不少于3次,隔离房问由隔离人员自行消毒,每天不少于1次。

出现阳性病例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并符合评价要求。

每批隔高人员离开后,严格按照“疫点”终末消毒,要求实施消毒和检测,确保下次入住安全。

(六)隔离场所所有垃圾按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处置,均应当装入黄色医废专用收集袋内,每日定期集中回收,使用专用转运箱、转运车,按医疗废物的技术要求进行收集、储运和无害化处理。

要求隔离对象在垃圾桶内均套上医废专用收集袋,每次清理垃圾时要求将医废专用收集袋袋口扎紧封口,置于房间门口,由工作人员统一清理。

垃圾回收不得与送餐同步进行。

集中隔离点出现阳性处置预案2

为做好核酸检测阳性应急处置工作,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旦集中隔离点发现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立即启动本预案,做好以下工作。

一、“双采双检”复核

(一)相关县(区)领导牵头,由隔离点医务人员对核酸检测阳性人员进行“双采双检”复核,样本一并送市疾控中心,同时将信息报给疫防办,疫防办负责将信息报送给指挥长。

(二)相关县(区)领导牵头,公安局、疾控中心对阳性人员进行流调,排查密接、次密接人员。

隔离点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参照密接管理。

二、复核确诊后应急处置

一旦复核确诊为阳性,县(区)疾控中心立即向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经批准后,由县(区)医院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全面启动县(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同时召开指挥部会议,安排部署以下工作。

(一)划定区域

根据流调结果,专家组研判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

(二)各专项组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1.隔离转运

(1)相关县(区)领导牵头、卫健委负责启用备用隔离点,24小时内隔离房间启用不少于1200间,48小时启用2400间,72小时启用4600间,同时通知医务、公安、后勤保障人员入驻隔离点。

(备注:县(区)卫健委制定隔离点应急处置子预案)

(2)相关县(区)领导牵头,交通局调动转运车辆转运密接、次密接人员及高风险人员。

(备注:交通局制定隔离人员转运子预案)

2.发布协查

相关县(区)领导牵头,县(区)疾控中心负责根据流调信息第一时间发送协查函。

3.区域核酸检测

相关县(区)领导牵头,卫健委、公安、属地镇(街)配合,立即启动区域核酸检测应急预案,对阳性人员、密接人员居住地、工作地、出入场所等进行区域核酸检测。

(备注:疫防办制定区域核酸检测应急预案,各属地镇

(街)制定本辖区内核酸检测应急子预案)

4.环境消杀

相关县(区)领导牵头,卫健委指导对阳性人员居住房间及隔离点公共区域开展消杀。

经专家组评估安全后,对隔离点高风险岗位,新选派医护人员入驻,隔离点启用。

反馈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Copyright @ 2016 - 2024 经验本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07888号-1 客服QQ:2393136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