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体温或健康码异常、未佩戴口罩、拒不提供健康码(健康证明)的,拒绝其进入综合楼内部。
18.优化查验服务。
通过设置智能化体温检测设备、提前张贴健康二维码等方式,提高登记查验效率,减少人员聚集。
入口(通道)处工作人员要为不会使用或者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儿童等人员提供代查健康码、协助信息填报登记等服务。
19.规范临时隔离区设置。
按照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求,选择适宜区域规范设立临时隔离区,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工作人员做好异常人员引导、现场管理等工作。
发现体温高于37.3℃或有呕吐、乏力、腹泻等症状的司乘人员,立即向属地联防联控机制报告。
服务区引导和现场管理人员应专人专岗、闭环管理。
20.加强室内防控管理。
合理控制进入综合楼内人员数量,优化服务措施,减少排队等候时间,设置“1米线”,提醒司乘人员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提高室内通风换气频次,首选自然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
如使用集中空调,应在开启前检查设备保证运行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凝水、冷却水等卫生管理。
定期对公共用品和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对扶手、门把手等重点部位,适当增加消毒频次。
21.科学调整经营业态。
根据疫情形势,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服务区,除公共卫生间、开水间、便利店、能源补给站等基本服务场所开放外,其他经营业态宜暂时关闭,餐厅正常营业的应只提供打包外带服务。
低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服务区经营堂食的,要控制餐厅内用餐人数,保持合理间距,适当增加通风消毒频次。
22.加强食品外包装消毒。
进入服务区的肉类等冷链食品外包装,应严格采用有效的低温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处理,并定期对消毒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价。
其他货物外包装的消毒,要根据消毒对象的特点,选择安全、有效的消毒方式进行预防性消毒,同时做好消毒工作记录和质量控制。
直接接触冷链货物的人员,应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并避免货物紧贴面部、手触摸口鼻等。
23.严格食品采购和加工。
食品须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
生熟要分开加工和存放,处理生肉、生水产品等食品时,应避免交叉污染。
加工肉、水产品等食物时要煮熟烧透,尽量不提供生的水产品等。
24.鼓励采用非接触扫码支付。
推荐顾客采用非接触扫码付费,收取现金时要做好防护及消毒。
有条件的可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提供口罩等防护物资自助设备,方便司乘人员购买使用。
四、公路收费站
25.加强收费公路通行介质管理。
安排专人对回收和库存的收费公路通行介质,以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确保通行介质安全卫生。
收费人员在收发环节,应按要求佩戴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品,确保通行介质规范卫生收发。
26.加强收费车道现场服务。
做到“快收快走”,尽量避免司乘人员下车走动。
做好现场人员防护、设备消毒等工作,有条件的可以设置非接触式智能化收费设施。
27.加强电子不停车收费宣传和服务。
进一步强化宣传,优化ETC发行和使用服务,引导公众安装使用ETC,减少车辆停靠时间,尽可能减少通行介质和现金使用。
28.规范高速公路防疫检查点设置。
应设在收费站外广场及以外区域,具备条件的要配套设置充足的货车专用通道和休息区。
要进一步优化检测方式和流程,提高检测效率,加强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拥堵缓行。
五、内部防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