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环境管理和疫情防控。
加强公路巡查,及时排查处臵安全隐患。
加强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运行监测,提升异常情况处置能力,避免造成车辆拥堵和人员聚集。
督促高速公路服务区进一步加强加油、用餐、如厕等关键环节服务管理,采取增设临时卫生间、可移动卫生间等方式,解决公众如厕难问题,确保商品供应充足、设施安全有效、环境卫生可靠、服务便捷高效。
(九)强化防疫宣教,提高防护意识强化防疫宣教。
交通运输、铁路部门要督促相关管理、运营和服务单位要在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等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场所和火车、汽车、船舶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显眼区域,采取视频滚动播放、张贴宣传字画等有效方式对旅客加强防疫宣教。
引导旅客遵守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规定,减少不必要出行。
要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宣传春运诚信典型,以“车、船、路、港、站”等交通服务设施和窗口为载体,加大安全文明乘车宣传力度,推动公众诚信文明出行。
三、应急响应及处置
应急响应及处置如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启动本预案。
(一)发现疑似病例。
当发现疑似病例时,在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后,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一是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速公路收费站、火车站、客运码头(渡口)、等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场所发现疑似病例时,要立即为疑似病例和与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发放口罩,将疑似病例带到隔离观察室,并做好相关人员的登记工作。
同时,按照应急报告流程和内容进行报告,并迅速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求进行后续处理相关工作。
二是在车船、列车等各类交通工具内发现疑似病例时,要立即为车船、列车等各类交通工具内人员发放口罩,做好相关人员的登记工作,立即按照应急报告流程和内容进行报告,并迅速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求进行后续处理相关工作。
三是对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的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速公路收费站、火车站、客运码头(渡口)、等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场所以及各类交通工具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迅速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求进行后续处理相关工作。
四是与可疑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交通运输行业人员要按卫生健康部门的规定,实行隔离观察,并迅速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求进行后续处理相关工作。
(二)疫情零星散发.部分地区发现疫情零星散发,在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铁路、道路、水路、客运场站视情在交通进站环节查验旅客72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严格控制交通工具载客率;在疫情发生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出租车禁止上下客,城市公共汽车应当采取交通绕行、不停车通过等措施。
(三)局部聚集性疫情。
部分地区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针对疫情发生地所在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应视情况暂停道路、水路客运;停运期间,要为医护人员、公共服务人员、老弱病残幼等各类重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调整实施票务退改签政策。
疫情发生地所在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应当严格按规定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站点。
同时,确保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通道不断,并重点宣传引导乘客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
(四)较大规模疫情爆发。
疫情发生地所在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应当暂停道路、水路客运运营;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可根据需要暂停城市交通客运服务。
停运期间,要为医护人员、公共服务人员、老弱病残幼等各类重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调整实施票务退改签政策。
疫情发生地所在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应当严格按规定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站点。
同时,确保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通道不断,并及时引导公众减少出行。
(五)重大规模疫情爆发。
县内局部地区爆发重大规模疫情,并构成扩散蔓延风险,导致局部地区封城时,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疫情发生地所在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原则上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实施对外交通管控,在与周边村、镇、县、市相连的道路、高速公路收费站、水运码头(渡口)设臵交通卡口,严禁车辆和人员随意进出;严格按规定合理设臵防疫检查站点。
同时,确保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通道不断。
根据市委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原则上应当立即暂停该乡镇(街道)或村(社区)所有道路客运、水路客运、城市公交的运营。
停运期间,要为医护人员、公共服务人员、老弱病残幼等各类重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
县内大范围爆发重大规模疫情,并构成扩散蔓延风险,导致全县封城时,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原则上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实施对外交通管控:一是严格实施省际交通管控。
在与周边省份相连的道路、高速公路收费站、水运码头(渡口)上设置交通卡口,严禁车辆和人员随意进出;严格按规定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站点。
二是严格实施县内各地区间交通管控。
同时,确保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通道不断。
根据市、县委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原则上应当立即暂停全市所有道路客运、水路客运、城市公交的运营。
停运期间,要为医护人员、公共服务人员、老弱病残幼等各类重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