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工作中严格按伙食标准精打细算,以最大限度内尽量做到色香味,花样、品种多样化。
9、整个烹食过程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10、每天清理,确保厨房环境卫生。
(二)奖惩
1、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违者罚款10-100元,情节严重者承担赔偿责任并辞退。
2、保证为员工提供卫生、合理的饮食,不得采购劣质、腐烂、过期食物,违者公司予以辞退,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3、保证厨房餐具及饭堂环境清洁卫生,若达不到检查要求,处以警告处分并罚款10-100元。
4、为员工提供好的服务与质量较高的伙食,若接到员工有效投诉,视其情况处以20-100元罚款。
5、采购厨房物资、菜品、调料必须如实记录开支,不得谎报,否则予以辞退并赔偿公司损失,情节严重者以“贪污”论处,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6、妥善保管、使用饭堂用具、电器等物品,不得故意损坏,损坏物品原值赔偿并处以50元以上罚款;
7、对就餐人员一视同仁,若发现徇私、态度恶劣情况发生,予以降级处分并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8、应对菜品准备的量进行合理控制,杜绝浪费,若发现浪费现象处以警告并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9、饭堂菜品、用具严禁带回家,否则视贪污处理并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或薪资降级,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0、服从工作安排,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上级,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扣罚50-10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
11、准时开伙,不得消极怠工,否则处以警告并扣罚50-100元,严重者辞退。
12、遵守饭堂安全管理规定,未经许可,带外来人员进入饭堂工作区者罚款50元,严重者辞退。
13、擅自用药水灭蝇、灭鼠者或擅自将有毒物品带入饭堂工作区者,一经发现立即辞退,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七、饭堂账目结算
1、每天早上9:00,总经办前台将日均购菜金额交给厨工采购,实行多退少补原则。总经办对购菜数量和数量进行统计与监督。
2、每月1-5日,行政人事部将上月菜单量收据及该月米油收据进行统计并请款;
3、每月10日前,行政人事部根据饭堂支出情况,就餐人员明细等,编制饭堂帐务表并存档。
八、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总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