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楼层设立专用餐馀垃圾保管点,所有员工必须定点投入,由清洁人员统一收集处理
2、各楼层设置废弃口罩收集点,所有员工必须定点丢弃,由清洁工佩戴防护用品(防护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统一收集,等待政府部门回收。
(5)疫情防护注意事项。
1、员工上班路上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自行车、乘公共汽车上班。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戴口罩。中途尽量不要用手触摸车上的东西。
2、严格检查来消费者的体温,体温正常进入大楼工作,可以在厕所洗手。体温超过37.2℃时,请不要进大楼工作,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在医院就诊。
3、公共区域保证环境整洁,建议每天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很多人在工作时戴口罩。勤洗手,多喝水。接待外来人员双方戴口罩。
4、控制人员流量,排队买票,坐时人员间隔1米以上。美容院电影院的邻居开放,KTV一个人包房间。
5、公共区域必须每天消毒大厅、走廊、会议室、电梯、楼梯、厕所等公共区域,尽量使用喷雾消毒。各地区使用的清洁工具必须分开,以免混合。
6、公务旅行建议专用车内部和门把手每天用75%的酒精擦拭一次。乘公共汽车必须戴口罩,建议公共汽车使用后用75%的酒精擦拭车内和门把手消毒。
7、清洁工工作时必须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保安人员必须戴口罩工作,仔细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8、消费者离开后,发行一次性消毒纸巾。
9、KTV、电影院的所有包间人员(一次放映结束后)离开后,立即消杀,换气的美容院每天上午下午晚上至少消杀4次。
公共娱乐场所应急预案6
(一)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按照咸阳市有关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制定本场所防控具体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将日常值守、清洁消毒、检测登记、垃圾清理、场地巡查、安全管理等各个防疫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并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二)做好入场检测登记。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进入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拒绝佩戴口罩或者体温异常的,应当拒绝其进入。
(三)坚持预约限流。严格执行人员预约限流措施。应当间隔就坐,保持1米以上距离。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应当安排工作人员在现场做好人员疏导。
(四)加强清洁消毒。建立《清洁消毒记录表》,明确消毒范围和频次,记录消毒时间、责任人等信息。应当对场所营业区、通道、出入口、行政办公场地等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清洁消毒。
(五)加强通风换气。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如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在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保持新风口清洁;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的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六)配备防护用品。配备充足的口罩(建议配备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体温检测设备、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剂等消毒防护用品。在公共休息区、洗手间等区域配备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等清洁消毒物品,便于消费者和员工随时清洁消毒。消毒物品应当严格按照说明书正确储存和使用,远离火源和电源,不得混用、混放。应当定期检查防护用品,及时补充更换。
(七)规范垃圾处理。设置专用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引导将废弃口罩、消毒纸巾等用品投入专用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用塑料袋密闭扎紧后投放。垃圾收集容器应当做到干净整洁无异味,防止满冒,日产日清,并定时定点对垃圾收集容器及周边区域地面进行消毒。
(八)排查火灾等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消毒用品存放、电源管理等安全隐患,加强自查自检,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立整立改。
(九)做好员工健康监测。按照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每日对员工进行两次体温检测,随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及时安排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跟踪相关情况。
(十)减少员工聚集。员工上岗应佩戴口罩,鼓励实行错峰就餐、分散用餐。科学管理工作会议,减少开会频次和会议时长。提醒员工减少不必要外出,尽量避开密集人群,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十一)加强防疫宣传。演应当在醒目位置通过设置提示牌、摆放宣传品、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提升员工及消费者的疫情防控意识。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
(十二)发现疫情应当及时向属地相关部门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在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并暂时关闭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应急预案7
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扩散,确保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情况,并结合美容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及时反应、协调一致、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传播,保障防控成效,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防控工作在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防控措施
(一)人员防控
人员检测防控范围为单位员工。
第一类情况:目前在湖北人员。目前已在湖北地区尚未返回天津的人员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返回,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返回。(备注:本单位目前没有此类人员)
第二类情况:有密切接触人员。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
与从湖北地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人是返回人员,子女在湖北地区上学、上班返回人员)的人员。
1、与自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十四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2、密切接触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由防控工作组负责通知汇总在册人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每天二次收集体温和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一旦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自最近一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之日起后十四天内无异常。
第三类情况:其他人员。美容院其他员工,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次,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一旦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该立即向防控工作组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保障工作组重新排查上述第二类情况人员。
(二)场所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