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组织管理
一、指挥决策机构
成立街道新冠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任双组长,街道其他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街道各部门、各社区主要领导为成员,具体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xx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处理在街道辖区内发生的重、特大疫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
成立街道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办公室,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主任,负责研究决定街道新冠肺炎防治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
防控办公室分设综合协调、舆论宣传、监督检查3个工作组,防控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根据实际,街道设立应急处置组、资料组和10个社会防控和源头筛查专班,深入社区开展防控工作。
各社区要设立相应机构,与社会防控和源头筛查专班共同落实好辖区内的防控工作。
二、领导小组与专家指导小组
街道卫生院成立新冠肺炎防治工作组。
严格按照区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专家组的统一安排,负责指导、组织好街道新冠肺炎防治工作。
工作组成员主要由街道卫生院院长和全体医疗人员组成。
办公室设在卫生院,负责督促、协调和联络,落实各项具体防治工作。
办公室分设疫情控制组、现场医疗救护组、消杀组、健康教育组和后勤保障组。
三、机构职责
在区新冠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各工作组和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三部分应急响应
一、一般情响应
在接到区新冠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启动一般疫情应急命令后,街道立即启动一般疫情应急响应。
防控办公室和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开展应急处理相关工作。
二、重大疫情响应
在接到区新冠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启动重大疫情预警命令后,街道立即启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
防控办公室和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在一般疫情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及时开展应急处理相关工作。
三、特大疫情响应
在接到区新冠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启动特大疫情预警命令后,街道立即启动特大疫情应急响应。
防控办公室和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及时开展应急处理相关工作。
四、结束响应
一般疫情:末例新冠肺炎病例治愈出院14天后无新发病例发生,由专家组提议,经区卫生健康局报请区新冠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同意,区新冠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正式下达结束命令后,街道本次应急响应结束。
重大和特大疫情:末例新冠肺炎病例治愈14天后无新发病例出现,由专家组提议,经区卫生健康局报请区新冠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同意,区新冠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正式下达结束命令后,街道本次应急响应结束。
第四部分信息管理与发布
一、疫情信息收集和分析
(一)疫情信息收集: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及时掌握新冠肺炎的相关信息资料和动态,及时向街道防控办公室和区卫生健康局报告,并由区卫生健康局上报区指挥部。
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应包含临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病例的有关信息。
(二)疫情信息分析:街道防控办公室负责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并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及区指挥部报告。
二、疫情报告
严格按照钟山区《新冠肺炎疫情监测报告实施方案》要求的时限、方式、方法进行。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