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外防输入”的原则,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返淮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等。
1、组织动员:社区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公安、城管组成五位一体联防联控队伍,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实施网格化管理、地毯式摸排,责任落实到人,实现社区住户全覆盖。
2、健康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力度,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聚会、集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措施。
3、来(回)淮人员管理:对境外来淮人员一律实行“14+7+7”的健康管理。
即第一入境地就地集中隔离14天后,来淮再集中隔离7天,最后居家健康监测7天。
因特殊原因需居家隔离的境外返淮人员,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说明需要居家隔离的特殊原因;二是家庭必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
向社区网格员提出申请后,由社区报街道卫健办请示区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经区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组织专家会商同意后,方可居家隔离。
三是积极配合社区工作,并签订能够严格落实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的居家隔离相关措施的承诺书。
高、中、低风险地区来(回)淮人员由社区做好信息摸排登记及核酸检测证明收集等工作,严格落实市、区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实时政策要求。
4、环境卫生治理: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个,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指导协助物业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治,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
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二)社区出现病例或散发病例。
遵循“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原则,具体包括上述4项措施,以及加强消毒。
5、消毒:街道、社区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清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6、散发病例:如出现感染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启动新冠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参照本预案执行。
(1)发现可疑病例时,及时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排查,并上报区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2)协助疾控机构开展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感染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所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3)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协助物业做好病例所在住处、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等场所的消毒、清洁工作。
(4)按照区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的命令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住处(商店)、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
指导辖区企业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5)加强宣传巡查管控,及时劝停辖区内群体性聚集活动,协助相关部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做好本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区卫健委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确保信息沟通渠道畅通,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7)做好宣传和居民心理疏导工作。
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
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社区居民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三)社区传播疫情: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7、限制人员聚集: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网吧、商场等公共场所。
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8、制定脆弱和高危人群保护计划,关注其生活和健康需求。
社区提前对辖区内的老、幼、孤、残、孕、无固定收入人群进行摸底,保障其有效救助途径,使其家庭基本生活不受严重影响。
四、信息管理和应急保障
(一)报告责任。
街道、社区按照职责收集和提供有关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并明确专人专报。
社区按要求上报街道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收集、分析、整理,形成简报后,及时上报区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二)队伍保障。
各社区要建立新冠肺炎防控应急处置队伍,人员相对固定,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准备,由街道卫健办提供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