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抢救人员的编组不得少于二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二)在火灾扑救中,保护和疏散物资
在火灾扑救中要积极疏散和保护物资,努力减少损失。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受到火热威胁的物资和妨碍灭火救人的物资应当予以疏散。遇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或者贵重的仪器设备、档案资料及珍贵文物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首先予以疏散;
2、难以疏散的物资,应当采取冷却或者使用不燃、难燃材料遮盖等措施加以保护;
3、疏散物资要在火场指挥部或者火场指挥员统一指挥和着火单位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的配合下,根据轻重缓急,有组织地进行;
4、从火场抢救出来的物资要严格检查,防止夹带火种引起燃烧,并指派专人负责看护。
(三)在火灾扑救中,如何合理实施破拆
根据火场实际需要、合理实施破拆。要防止因盲目破拆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实施破拆应当注意以下列事项:
1、为了查明火源,燃烧范围,以及抢救人员和物资需要开辟通道时,可以对建(构)筑物内外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电梯、门窗、避难层等和现场的举高车辆、消防梯以及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救生器材进行合理破拆;
2、抢救被困人员应当先设法稳定人员情绪,需要开辟通道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合理进行破拆;
3、破拆人员的编组不得少于二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四)根据火场的需要如何正确实施排烟措施
根据火场实际需要,正确实施排烟措施,防止火势扩大和烟气对人员构成威胁。排烟的主要方法及注意各项:
1、火场排烟前,应当查明火源位置,蔓延方向,烟雾排除途径,排除烟雾对流经部位或建筑物内的影响程度,应当视情况在烟雾流动的部位设置防御力量;
2、利用建(构)筑物本身的排烟竖井、排烟塔、排烟道或普通电梯、楼梯间、顶部的排烟口,进行自然排烟。
3、利用机械设备排烟,要防止操作失误造成火势扩大。
4、利用破拆和喷雾水流进行人员排烟。
(五)火场供水的原则及注意事项
火场供水必须正确使用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力争快速不间断。供水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就近占据水源,集中主要的供水力量保证火场主攻方向灭火用水。当第一出动供水力量不足时,应当迅速调集增援力量,同时通知供水部门增大水压;
2、当水源与火场的距离在消防车、泵供水能力范围以内时,应当直接供水。当水源与火场距离超过消防车、泵供水能力时,可采用串联供水,供水干线应尽量使用大口径水带;
3、使用公共消火栓供水时,应当根据给水管网的形状,直径和压力确定消火栓的使用数量;
4、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和蓄水池,工业管网、水井等设施;
5、多层和高层建筑,生产装置发生火灾时,火场供水应尽量使用内部给水系统。内部给水系统不能满足灭火用水量时,可用消防车向水泵接合器,室内消防栓供水。
(六)火场上如何合理用水,减少水渍损失
1、根据火灾扑救对象,正确使用水枪和射流尽量接近火点射水,适时减少水枪数量和改变射流形式。灭火后应立即停止供水,关闭水枪。珍贵文物、贵重仪器、图书、档案资料发生火灾,严禁盲目射水。忌水物质严禁射水。
2、对于因射水过多易造成建(构)筑物倒塌或严重水渍损失等危害时,应当在灭火的同时或者其后,视情况进行防排水。
(七)火灾扑灭后的主要工作
1、全面、细致地检查起火部位和被火烧过的物资,下风方向有无被飞火引燃的建筑物和可燃物资。化工火灾还要对燃烧区内的生产装置进行检测,为了彻底消除余火和防止阴燃、复燃,必要时应当留下少数灭火力量监视火场;
2、撤离火场时要清点人数,整理器材装备,使用过的消防水源要恢复到备用状态;
3、归队后,要迅速补充油料、器材和灭火剂,调整人员,恢复战备状态,并向保卫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