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居委会)负责监管和组织开展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四)实行政府补助。
引入市场机制,实行“一事一议”财政补助政策,通过政府补贴方式,引导和组织群众通过投工投劳等形式参与环境保洁、垃圾转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5年2月至2015年6月)。
主要完成宣传发动、规划编制和试点示范三个方面的工作。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目的、意义及相关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使垃圾分类成为农户的自觉行动。
完成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统筹治理规划,试点示范村建立“户分类、村落保洁、村收集、镇转运、集中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和运行管理制度。
(二)整体推进阶段(2015年7月至2017年6月)。
在总结试点示范村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制度,达到全保洁、全收集、全处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
通过加强培训,每个村建立稳定的环境卫生保洁、垃圾处理管理队伍,达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齐全、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运行正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布局环卫设施,乡镇、集镇应有统一的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式样和标识。
有“分类箱(桶)”、垃圾清运车。
组建垃圾清运公司或聘请有运输能力的清运大户,采取租赁、发包等市场化运作方式,确保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处理。
(三)加大资金投入。
村委会(居委会)应通过召开户主会,制定村规民约,确定农户交纳保洁费的标准和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