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分别负责各自业务领域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根据各自行业实际情况,制定行业防控细则,在做好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的同时,及时准确的统计行业疫情信息,上报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三)常态化防控工作督导组
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成立督导组,对局属各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成员要认真履职,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导落实整改,并反馈给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局属各单位、交通相关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要迅速成立相应的疫情防控工作机构,由主要领导负责,专人落实,细化规章,压实责任。
(二)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
各单位要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疫情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下发执行。
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三)着力加强防疫物资和设施保障。
各单位要根据自身规模和人员流动情况,储备不少于一个月用量的防疫物资,并妥善保管。
同时,交通场站、人员密集的大型企业要设立专用房间用于临时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
(四)严格做好日常防护工作。
各单位要对进出单位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和来访登记。
对经营场所定期消杀,并做好记录。
对密闭环境要定期开窗通风并做好消杀。
对人员频繁接触的设备、车辆要指定专人按时消杀。
人群密集场所要划定一米线,并控制人员流量,避免群体性聚集。
督促所有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
(五)认真做好人员管控。
各单位在做好人员健康监测的基础上,要对出市人员要做好登记并记录行程。
对疫区来员要第一时间登记并上报。
同时,各单位要严格遵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不得组织大型会议等人群聚集性活动。
(六)有序组织行业核酸检测。
各单位要按照区疫情指挥部的部署,尽快登记“应检尽检”人员,同时对接所在镇办,按要求分批次组织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七)强力推进从业人员疫苗接种。
各单位要组织专人统计所有人员接种信息,对“应接尽接”人员,必须确保其按时接种,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接种的,应视情调离工作岗位。
对其余人员的疫苗接种,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所在镇办,组织动员单位员工进行疫苗接种。
(八)加强应急值守,严格信息管理。
各单位应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必要时人员就位。
主要联络人须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处理相关事务。
同时,各单位报送信息需真实准确,不得谎报、瞒报、漏报。
未经区疫情指挥部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发布疫情信息。
(九)积极加强部门沟通,群策群力联防联控。
交通运输局要积极加强与卫健、疾控、公安、市场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获取疫情信息和政策文件,并寻求必要支持。
局属各单位要积极对接市局相应部门,上报信息,了解政策变化。
企业要积极沟通相应管理部门和所在镇办,及时接收工作部署。
(十)加大宣传力度,正面引导行业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