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地区面临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比城市还要严峻,必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毫不放松抓好农村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要落实防控重点要强化监测预警,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对所有接诊病人实行预检分诊,全部进行体温测量,登记有效身份信息,不得拒诊、拒收发热患者。
对体温检测异常并有疫区旅居史或确诊(疑似)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等密切接触史的病人,要按照规范要求全部就近转运至辖区内发热门诊就诊。
乡镇卫生院接诊的全部发热患者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核酸检测由辖区内具备检测能力的综合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
二、要防控重点人群乡镇政府、村委会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乡村医生、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要严格落实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做到重点人群信息登记摸排、日常健康监测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要管好重点场所。
乡镇政府、村委会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人员聚集场所的人员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
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紧盯辖区内物流存储集散场所、过节返乡的装载运输工具和人员等,严格落实检测、消毒、处置等防控措施。
要做好应急准备。
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储备好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
要以村为单位储备口罩、体温计、环境消毒剂等基本防护物资,做好应对疫情储备。
要针对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特点,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应对准备工作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物资到位。
三、要落实群防群控,要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发动群众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倡导村民勤洗手、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换,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佩戴口罩。
要积极做好健康宣传教育,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
要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引导在外务工人员错峰返乡、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留在务工地过年。
要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倡导节庆文明新风,不大办婚丧嫁娶,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
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有流感等症状的尽量不参加,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四、要疫情防控主要责任要持续强化各级主要领导疫情防控主要责任,各地要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五、要充分发挥村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的积极作用,继续加大疫情防控法治及科普宣传,引导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担责的群防群控工作局面。
要强化物资人员保障。
六、要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督促乡镇政府、村委会健全完善24小时疫情防控值班体系,加强春节期间应急值守,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各地要加强春节前和节日期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
农村疫情防控措施方案5
全力抓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严防散发病例传播扩散,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结合忠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
1.疫情监测。
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县级医疗机构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置发热诊室,要加强预检分诊,落实发热患者闭环管理。
要强化首诊医师负责制,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
乡镇卫生院要做好发热病人、新入院病人及陪伴的核酸釆样,及时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
检测机构要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县卫生健康委和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县人民医院应当在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诊断后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重点人群防控。
落实农村地区网格化管理,乡镇(街道)、村委会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外省市解除隔离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重点人员落实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等措施,返乡14天内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减少串门走动,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
加强巡回检查,要动员群众共同防控,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村委会报告,乡镇(街道)要立即组织核查,异常情况迅速如实详细上报。
3.医疗机构院感防控。
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工作。
各医疗机构要落实全员标准防护措施,加强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