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不以省内车间为第一目的地的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14天集中隔离,还需在省外地区停留(居家健康监测)14天方可来xx入企;在省外地区停留不满14天的,建议暂缓来企。
(三)环境卫生。
1.个人卫生。
职工应加强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一米线”、使用公勺公筷、强调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
应采用“七步洗手法”勤洗手,打喷嚏和咳嗽时应用纸巾或手肘部位(不是双手)遮蔽口鼻,将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应用肥皂或洗手液彻底清洗双手。
2.环境整治。
车间应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车间内部环境卫生整治,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治,对车间、办公室、食堂、职工宿舍、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和药物消杀。
3.垃圾管理。
车间应进一步规范垃圾清运处理和污水排放,垃圾应分类管理,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公共区域应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垃圾箱定期清洁并消毒处理。
丢弃口罩应投入口罩专用垃圾桶内,不得随意丢弃。
对冷链食品或进口货物接触人员等疫情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使用过的防护服、口罩、手套等物品,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置要求进行规范处置。
4.洗手消毒。
车间应在车间、办公室、食堂、卫生间等场所应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备设施正常工作。
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70%~75%的酒精搓手液或免洗手消毒液。
有条件的车间可在电梯口、前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对班车、公务用车、接待室、办公室、电梯、桌椅、工作台、地面等交通工具、公共区域和物体表面应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定期消毒。
适当增加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消杀频次,重点对座机、电脑键盘、各类门把手、能源设施启动开关等人员接触性传播区域做好定期消毒。
5.通风换气。
车间应加强办公场所、室内公共活动区域和职工宿舍区的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使用空调系统的车间应避免新型冠状病毒交叉感染,定期清洗空调滤网,即时开窗通风换气,并保证人均新风量符合《工业车间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全空气系统时,应当关闭回风阀,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当空调通风系统为风机盘管或多联机加新风系统时,应保证新风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新风直接取自室外,禁止从机房、楼道和天棚吊顶内取风;发现疑似、确诊病例时,应当停止运行空调系统,对工作场所,包括空调、通风及其他电器设施等进行彻底消毒处理后,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四)生产区域管理。
1.办公场所和生产现场。
办公场所管理人员应尽可能采用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等手段实施分散作业、分散办公,少近距离接触交谈,减少现场工作人员集聚;多人办公、接待外来人员时,均需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尽量保持适当距离。
生产车间工位、操作岗位间尽可能避免职工面对面操作;对无法避免的相向操作的岗位,要通过防护穿戴、操作标准以及监督提醒等措施加以控制。
劳动密集型的车间应通过两班或三班标准等方式,减少多人聚集,并尽可能采用智能化、自动化装备,减少生产车间工作人员集聚。
2.职工休息区。
工间休息时,倡导职工各自独立在本工位休息,尽量避免集中区域休息,减少随意走动、交流。
如果条件不允许,可通过分批分散形式休息,减少区域内人员密度。
职工间接触至少保持1米距离,避免进行握手、递烟、倒水等礼节性接触。
确保职工休息区等共用的空间通风良好,垃圾杂物及时清扫,定时消毒。
严禁易腐蚀和易挥发性物品进入职工共同空间。
3.职工更衣室及淋浴室。
职工应分批分散更衣及淋浴,避免产生拥挤。
更衣及淋浴室内不得留存任何个人遗弃物品,在职工更衣或淋浴之后进行消毒和通风。
及时清理职工更衣箱,避免出现发霉和腐蚀。
职工工装需经实施消毒措施后,入箱内保存。
易腐性物品,如食物不得带入职工更衣室。
对冷链食品或进口货物接触人员等疫情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应单独设置职工更衣室和淋浴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