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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方案5篇
大小:29.04KB 7页 发布时间: 2022-11-24 12:04:49 12.59k 11.92k

组长:xx

4、消毒隔离组

组长:xx

5、后勤保障组

组长xx

四、应急准备

(--)做好物资储备。

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县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定期检查,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

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

.

根据社区应急值班安排,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

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

包括社区出入口预检分诊、所有出入人员亮码登记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五、防控措施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做好发热病人的登记报告工作,填写《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二)病例发现与报告。

在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三)对于出现新冠肺炎十大症状患者或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四)相关疑似患者处理

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胸痛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的患者做好登记转诊工作。

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应按政府规定程序收入相应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转运疑似和确诊病例前,须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经拟收治的定点医院专家会诊评估,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五)封闭社区后,留社区正门作为唯一进出口,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社区的人员须经过体温筛查、出示健康码、场所码、核酸检测、流行病学疫情接触史评估分诊以及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诊区就诊。

限制就诊陪同人员数量,所有进入社区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所有诊断尚未明确的发热病人不得进入本社区区域,如确实因病情需要进入本院就诊,需提供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及核酸阴性报告。

对于分检排查出的可疑病例,将其安置在我社区的临时隔离观察室,拨打120及时送至发热门诊。

(六)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

建立早晚检测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社区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核酸检测并做好记录。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

(七)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就地隔离,并报告领导小组和启动应急预案,逐级上报。

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原则上转诊至定点收治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

(八)做好社区环境清洁消毒。

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社区每天值班人员对工作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

六、预检分诊点设置

1、对发热患者及陪同人员,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有市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引导至有发热门诊的机构就诊并做好详细登记。

2、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且有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同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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