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工地封闭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地。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体温检测点,对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应进行登记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
(二)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做好节后复工人员排查,严防疫情输入性传播和扩散性传播。一是参建单位应准确掌握并登记每名员工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对疫情未解除前返回湖北或途经湖北尚未返回的员工,要动员其留在当地,暂时不返回。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的已返回员工,应主动向疫情防控专员报告,由疫情防控专员向辖区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按规定进行隔离。二是对去过湖北(武汉)等疫情较重地区或与湖北(武汉)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要求其暂不返回岗位,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之日或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隔离或项目设置的专门宿舍观察隔离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方可返岗。
(三)施工单位应统筹组织好节后复工人员,对劳务人员集中的地方(非疫情高发地区),建议安排车辆接回,并对返回人员进行严格排查和体温检测。
(四)实行健康监测。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对现场员工每日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发热(体温≥37.3℃)、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要及时向属地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和住建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防护措施,送至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医院接受诊治。
五、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全力做好日常防护。
(一)加强工地环境卫生管理。一是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对工地的办公场所和职工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加大清扫保洁力度,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天消毒。二是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三是工地卫生间应配备洗手液、擦手纸等卫生用品。四是消毒应使用有效含氯不低于500mg/L消毒液,消毒30分钟后,清水擦净。
(二)加强工地食堂安全管理。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食堂从业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使用后的餐具等应高温消毒。餐后操作间要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食堂采购人员和供货人员要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要及时洗手。餐厅每日消毒,就餐结束后要对餐桌、坐椅等进行消毒。
(三)尽量避免人员集聚。
一是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用品。
二是工地员工用餐应采用分餐进食,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就餐前、后应洗手。
三是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
四是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
五是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宜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应洗手消毒。
六、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一)工地开复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编制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组织填写《周口市建筑工地人员(包括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信息登记表》,报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备案。工地开复工后,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补报。
(二)施工企业应建立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项目自开复工之日起,实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零报送”机制,每天下午17:00时前应向属地住建主管部门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信息报送应使用信息化手段上报。一旦发现疑似疫情症状人员,施工企业应立即报告。
七、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后开复工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建筑工地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工程项目达不到开复工条件擅自开复工的,或参建单位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参建单位因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导致疫情在工地传播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方案9
一、复工时间安排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要求有序复工。提前复工的要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提前复工报备制度的通知》进行报备。
二、企业复工后疫情防控措施
企业复工前要建立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提前购置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做到:
(一)报健康状况。返工前收集员工近期健康状况、疫情发生地居住史和员工动向。每天了解职工健康状况,尤其是有员工密集工作场所或有集体宿舍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健康检查制度,并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近期有与野生动物或发热咳嗽病人接触史不要带病上班,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果有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应主动告诉医生,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二)测体温。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发现发热症状病人,如是14天内从疫情发生地来深人员,给其戴上口罩,通知120急救车将病人转运到定点收治医院。如属其他地方的人员,劝导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三)戴口罩。提前采购口罩等防护设备,提醒员工前往公众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空旷场地,不需要佩戴口罩。公众日常使用可选择一次性医用或医用外科口罩,其佩戴有以下步骤:
(1)鼻夹侧朝上,深色面朝外;
(2)上下拉开皱褶,使口罩覆盖口、鼻、下颌;
(3)双手指尖沿着鼻梁金属条,由中间至两边,慢慢向内按压,直至紧贴鼻梁;
(4)适当调整口罩,使口罩周边充分贴合面部。
脱口罩时,抓住耳朵上弹力带取下口罩,不要接触口罩外侧。普通人(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日常使用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丢入“其他垃圾”桶;如果是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其护理人员,应在就诊或接受调查处置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处置。
(四)设隔离留观室。每个工厂都要设置隔离留观室。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设立疫区返岗人员厂内临时隔离场所。隔离人员必须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戴上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五)致电。询问当地集中隔离场所或咨询防控问题,请致电“12345”或“12320”热点电话。急诊就医请致电“120”急救电话。
(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人人动手除“四害”,大搞环境卫生,保持工作生活环境整洁,预防疾病发生。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收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如下:
(1)物体表面:对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把手、洗手盆、坐便器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擦净。
(2)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洗净。
(七)健康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相关知识,教育员工搞好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特别是班前、班后应洗手,提高员工预防疾病的意识。
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要尽量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应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做到充分通风透气。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2次以上。
参加会议时,建议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必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