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责任主体单位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严禁从业人员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工地,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督导从业人员外出时做足防疫措施,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对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允许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或进入会议室、食堂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以上;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3、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安排专人每天了解员工健康状况,每天对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建立体温测试记录。
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送院诊治。
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卫生健康部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配合属地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病毒消杀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4、建立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
建立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
各责任主体和各项目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
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落实专人专班,每日要按规定向属地及上级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
四、认真做好突发情况处置工作
一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并立即送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疾病控制部门要求做好应急处置。
二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工地应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疾病控制部门开展疫情防治,并及时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项目经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
五、加强监督执法、强化责任
追究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要将防疫工作的落实作为开复工条件审查的重要内容,在日常检查中增加对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对未落实相关要求的建筑工地,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7
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施工现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全力保障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x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意识。
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自身防控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建委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强化宣传,做好防控。
充分利用项目部微信工作群,宣传展板,提高项目部全体人员对疫情防控知识的认知和理解。
3、全员参与,群防群治。
动员项目部全体人员积极主动配合建设单位和项目所在地各级管理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群防群治,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三、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1、施工现场人员管理
(1)严格落实《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
(2)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和劳务施工人员通过手机定位查询确认在京时间,填写个人健康信息,实名制登记录入公司人员管理台账。
没有健康信息的人员不得进人施工现场。
(3)配备专职卫生员。
专职卫生员负责施工现场人员监测体温、通风消毒、按照进场人员人数配备齐全防疫物品(体温表、体温检测仪、医用口罩、鞋套、手套、消毒液等)、发放并监督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宣传教育等。
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和防疫防护用品,建立人员健康台账,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每天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督促从业人员作业过程中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人员,立即报告并协助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属地社区(村)和区住建委。
(4)新进场劳务人员必须实施14日的监督性医学观察,由专职卫生员早晚监测体温和身体状况,并做好记录。
(5)进出现场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鞋套、手套,并进行全身酒精喷洒消毒。
(6)各自劳动岗位必须相隔1米以上,人与人接触必须佩带口罩、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