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把握开复工条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把全市各类房屋和市政工程必备条件。
对本辖区建设工程实施开复工严格报批制度。
全市各类房屋和市政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已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体系,贯彻落实防控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成立由总承包单位牵头的施工现场防控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并报送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项目管理人员已到位,已落实防控措施,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2、全面开展工作场所卫生消毒。
各责任主体按照防疫要求,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
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3、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提高对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措施,开展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采用肘护,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
对目前在疫情重点地区休假的人员,由所在企业负责逐一联系,要求其在未收到通知前,暂缓返回我市。
4、实施施工现场全封闭管理。
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到工作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
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来去方向及时间等信息,实施动态记录,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设置体温检测点及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在施工作业区、生活区设置体温检测点,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检测设备。
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
储备足够的消毒剂并掌握其配制使用方法。
6、配备专职卫生员。
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协调配备足够的专职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
专职卫生员负责监测体温、通风消毒、发放并监督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宣传教育等。
7、做好工地食堂安全卫生管理。
确保工地食堂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佩戴合格口罩;改善盥洗条件,为施工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
8、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提前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确保及时送院诊治。
落实单人单间固定场所用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或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
二切实明确开复工防控措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责令各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执行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输入、传播,保障工作现场人员生命安全。
1、强化进场人员管理。
一是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应及时关闭上锁,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围挡或围墙必须严密牢固。
出入口使用期间,必须由专职卫生员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施工企业需安排固定场所,按照要求进行不少于14天健康监测,未发现疑似症状方可上岗,误工费用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进行变通。
二是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实施24小时巡逻制度,确保与本工程项目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
对出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人员,实行严格的登记管理。
对进出人员,要询问和记录具体情况和原因,劝说其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外出的要做好个人防护。
三是加强外来人员管控。
已登记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以外的人员,确需临时进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由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指定专人进行接待,询问有关情况、检查身体状况和个人防护情况,进行登记,经允许后进入,并监督其及时离开。
2、落实各项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