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信息宣传
疫情期间随时关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止执行。
宣传组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强化宣传防护知识及防控措施,按照规范进行落实。单位系统人员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于隔离员工要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做到“隔离不隔心”。
四、综合协调
(一)做好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必要物资储备。
(二)做好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必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
(三)由保障工作组进行具体的物资统筹协调管理。
五、预案保障
1、在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4个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工作。
2、一旦发现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所有员工必须如实及时向单位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如有故意隐瞒信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保障工作组组长:
电话:
专员:邵爱民
防控工作组组长:
电话:
专员:郭宝春
综合工作组组长:
电话:
专员:
公司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3
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确切有效控制传染病,保障职工和公众的身体健康,履行社会责任,根据政府相关防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防疫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建立健康管理台账
使用山东“健康码”对工作人员和游客进行健康确认。根据我市疫情防控要求,旅行社组织市内旅游团队出行前,团队工作人员和游客均需进行山东“健康码”状态确认和登记,做好健康管理台账。游客报团、出团当日山东“健康码”状态均应为“绿色状态(未见异常)”,司机、导游出团当日状态应为“绿色状态(未见异常)”。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必须持有近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全程体温监测管理
旅游团队出发前,导游应对全体人员(包括司机和游客)进行体温测量,并自测体温向游客展示结果。体温正常者可登车参加旅游行程。体温异常者不得参加旅游行程,并按照疫情管控方案处理。
乘车期间健康管理
车内所有人员需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分区分级科学做好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旅游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防护,严格控制乘坐人员健康管理,并保持车内通风,引导游客有序乘坐。
游览期间健康管理
旅行社应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和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严格遵守各景区景点防疫要求。保证游客在乘车和游览过程中做到佩戴口罩,参观景区景点时按照有关疫情管理规定做好防护工作。
用餐期间健康管理
旅行社在组织游客用餐时,应选择有资质并符合防疫要求的餐饮企业,按照旅游目的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有关防护工作。
住宿期间健康管理
旅行社在组织游客入住酒店时,应选择有资质并符合防疫要求的酒店入住,并按照旅游目的地酒店防疫指南做好防护工作。
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
在组团出游时,如发现游客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应立即遵循疫情防控规定和旅行社应急预案,暂停旅游行程,妥善安排游客就医并及时向归属地疾控和文旅部门报告。
公司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4
一、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
1、成立疫情防控机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建立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
2、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企业要将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和个人,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生活保障、治安保卫等工作。配备专人负责体温检测、通风消毒、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情况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二、加强员工管理和健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