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出现可疑交叉感染时,立即回溯流调,全面排查,评估风险;对出现交叉感染的所有风险人员重新计算隔离时间。
隔离点新冠核酸阳性检出者转出方案3
一、医疗组接疾控通知,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入境人员时,立即向集中隔离场所专班负责人(姓名电话)和区疫情防治组(联系人略)汇报。
区疫情防治组向市疫情防治和专家组汇报,联系定点医院(联系人略)做好接诊准备,医疗组()联系市急救中心派出120负压救护车转运。
二、医疗组医师()及时与该核酸检测阳性人员进行心理疏导沟通,告知要将其转运至定点医院,并做好个人防护和转运准备。
三、120负压救护车到达后,医师()与其核对该阳性人员的房间号、姓名等基本信息,并告知其安全转运通道。
四、120负压救护车将阳性人员接走后,医疗组医师()立即向专班负责人()和区疫情防治组报告该人员转运具体情况。
五、医疗组()督导消毒人员着二级防护对该阳性人员所经路线进行终末消毒并做好记录。
六、医疗组医师()及时填写《医学观察处置服务记录》。
七、医疗组护师()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流调及环境采样工作。
八、环境采样结果未出之前,医疗组()通知专班和酒店所有人员不得进入该阳性人员房间。
九、若环境采样结果为阴性后,医疗组()督导消毒人员着二级防护进行室内终末消毒。
若环境采样结果为阳性,在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
隔离点新冠核酸阳性检出者转出方案4
一)物资配置。
1.防护物资。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应当配备体温计、医用外科口罩、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医用手套、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眼罩等防护物资。
2.药品与急救设备。
配备听诊器等医疗器材、常用、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保障有常见病、慢性病的隔离对象正常用药,满足需要康复和看护的隔离对象相应需求。
药品应当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药品在使用有效期内。
3.消毒物资。
准备消毒剂(84消毒剂、含氯消毒泡腾片、75%医用酒精、消毒湿巾、手消毒剂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消毒剂)、喷雾器、喷壶、医疗废物垃圾袋和垃圾桶等。
4.安防设备。
隔离场所内外公共区域均安装摄像头,保证24小时实时监控,并可进行隔离期间的回放;楼道内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5.办公用品。
应配备办公电脑、打印机,对讲机等办公用品设备。
(二)建立管理制度。
集中隔离点需建立工作人员职责分工、核酸阳性检出者转出方案、隔离对象就医方案、应急处置预案等工作制度;建立人员基本信息、健康监测记录、核酸检测记录和消毒记录等相关台账。
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三)集中隔离点启用条件。
集中隔离点应具备以下条件,经院内感染防控等专家或有关部门评估满足启用条件后方可启用。
1.集中隔离点需按照设置要求改造,验收合格。
2.防疫和应急物资到位。
3.工作人员经培训合格后进驻集中隔离点。
4.建立工作制度和相关台账。
5.配有转运车辆。
(四)隔离对象管理流程。
1.隔离对象信息推送。
辖区政府或疫情防控指挥部对隔离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现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健康状况(是否有基础疾病、精神疾病,服药情况,是否有需要陪护的儿童、老年人、无自理能力的病患,是否为孕产妇等)等信息进行登记,鼓励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及时向集中隔离点推送隔离对象名单与基本信息。
2.登记造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