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指挥部内设十个工作组:
1、灭火救援行动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战训科值班人员),各参战大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组值班指挥长及负责战训值班指挥助理,参战中队指挥员组成。
负责组织指挥消防力量,积极疏散、营救被困人员,抢救财产,控制、扑救火灾。
2、后勤保障组:由消防支队救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守统一指挥助理(装备科及行政科值班人员)、各大队救火救援全勤指挥组有关统一指挥助理及黄贝岭特勤大队维修中队人员共同组成。
负责管理搞好支队倒戈救援力量的饮食、饮用水等确保工作;确保救火救援行动所须要器材装备、油料、灭火剂和特种器材配件等消耗品的供应;非政府技术人员及时对现场车辆、装备展开维修保养,防止因车辆、装备故障损毁而影响救火救援行动。
必要时,市公安局装备财务处,市物资部门统一转派救火救援所需的物资。
3、通信联络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指挥科及科技办值班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组成。
负责保证指挥体系和现场通信联络畅通;事故现场有线、无线通信及与各级组织之间信息的.传递;现场信息的记录;必要时,可由相关技术部门进行现场通信组网,增强火灾现场通信频率覆盖的强度。
4、救火救援专家组:由消防支队救火救援全勤指挥部专家组成员;防雷、建审有关技术人员,灾情建筑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建筑、气象等有关部门的技术人员共同组成。
负责管理提供更多有关的技术支持,化解救火救援中的技术性问题,对救火救援行动方案展开可行性分析,明确提出意见或建议。
5、政工宣传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政秘处政工监察科、防火处宣传科值班人员)及参战大、中队政委、教导员组成。
负责深入灭火救援的第一线,鼓舞士气,收集好人好事,起草新闻报道稿,进行火场摄像及现场的督察工作。
6、医疗急救组:由现场医疗单位人员共同组成。
负责管理搞好现场抢救和伤病员中转。
7、工程抢险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建审处联络员、各大队技术人员,受灾建筑相关技术人员和现场供水、供气、供电等单位人员组成。
负责建筑内固定消防设施的充分利用;根据现场指挥部的命令,加强对事故区域的供水;截断现场区域内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限制用火用电等。
8、现场掌控警戒组:由属地公安分局人员(或地铁治安大队人员)共同组成。
负责管理保护现场秩序,帮助非政府人员展开撤离;根据现场指挥部划设的警戒范围对现场外围展开警戒;维护救火救援物资和现场关键物资的安全,避免不法份子乘火打劫。
高层建筑内部受到火势威胁的人员撤离和内部的警戒由消防支队负责管理。
9、交通管制组:由交警支队人员组成。
负责对事故现场的警戒区、控制区进行交通管制,并开辟绿色通道保障灭火救援等车辆顺利进出事故现场;
10、火灾调查组:由消防支队救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守统一指挥助理(防雷处值班人员)、辖区大队救火救援全勤指挥组值守统一指挥助理(防雷科或其他值班人员)和刑警支队有关人员共同组成。
负责管理对火灾现场展开勘查,紧固现场证据,调查火灾原因,证实火灾责任。
刑警支队负责管理继续执行调查取证、侦破、追捕犯罪嫌疑人的任务。
四、力量调集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119指挥中心收到火灾事故报警后,快速按类型级别分类处理,实行就近原则,调集6—12台消防车到场。
同时,通告辖区大队全勤指挥组到场,必要时调集特勤大队、周边小、中队做为为撤退力量,辖区大队全勤指挥组统一指挥短,应当不间断地向消防指挥中心意见反馈现场情况,消防指挥中心可以根据现场情况及现场统一指挥短的命令,调集支队救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及通告医疗急救、建筑、供水、供电、燃气等有关部门到场帮助。
同时,向其他支队领导及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报告情况,命令调集有关警种帮助救火救援。
五、灭火战术及处置措施
(一)救火战术要点
1、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救人和其他灭火救援行动的关系。
2、确认反攻起点层。
反攻起点层通常挑选在起火层下一层或之下二层。
反攻起点层既是反攻起点,又就是前沿指挥所,还是人员、器材的调集处。
3、内攻为主,内外夹攻,上下合击,堵截火势。
首先充分利用固定消防设施实施内攻;其次用消防车载水炮、举高消防车等出水,堵截控制从外部窗户、阳台窜出的火焰及飞火。
力量部署顺序是先着火层,其次着火层上层,后是着火层下层。
力量部署数量应是着火层大于着火层上层,着火层上层大于着火层下层。
水枪阵地要依托防火、防烟分区,且靠近火点或各种竖向管井的开口部位。
(二)救火救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