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隔离点配备必要的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及急救用品。
⑥每天由专人对隔离点进行清扫与消毒。
⑦每天由专人(佩戴防疫防护用品)对隔离人员每天早晚各一次体温监测,并记录
在案。
⑧隔离人员饮食由专人进行配送,隔离人员餐具独立清洗,专具专用。
(5)转诊及解除隔离等情形
1)转诊:观察期间,隔离观察人员一旦出现下列症状且情形较严重(包括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并按所在地政府要求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同时配合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做好病毒消杀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2)解除隔离:14天后,隔离对象无任何身体异常经确认无恙领导批准应当立即撤离隔离点,方可投入工作岗位。
六、防疫物资防护用品
施工现场疫情防控要求及措施2
一、开工前防控措施
1、信息告知:向职工发布防控相关信息,未经医学观察者禁止回岗工作。
2、组织动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组织体系,组成专兼职相结合的防控工作队伍,责任落实到人,实现班组和个人全覆盖,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应及时就医。
3、健康棑查:
(1)开展全体职工休假期间的生活旅行情况登记,全面掌握职工是否离陕及前往地点、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觖、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情况。
(2)由企业登记并随访其健康情况,自有住房的应居家隔离,有集体宿舍的应由单位安排临时单间宿舍隔离,观察期限14天,每天2次汇报体温和其他身体状况。
(3)排查发现发热、呼吸道或消化道症状者,应指导其及时就医,就医时应佩戴医用口罩。
4物资准备:加强口罩、溫度计、消毒药慽等疫情应对物资准备,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配置必要的临时隔离宿舍。
二、开工后防控措施
1、健康申报和展检:建立健康申报和职工晨检等制度,由专人负责对每位职工进行体温测量。
有班车的企业,应在上班车前逬行测量,发热症状者禁止乘坐班车或进入单位。
对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职工,立即指导其到发热门诊就医。
2、科学佩戴防护用品:应为职工配备医用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职工禁止乘坐班车或进入企业人群密集岗位。
检查站人员应佩戴医用口罩。
企业要指导职工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口罩的定期更换和使用后口罩的正确处理。
3、洗手消毒:各办公室、食堂、卫生间等工作场所和生活场所应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70-75%的酒精搓手液或免洗手消毒液。
班车、公务用车、接待室、办公室、电梯、桌椅、工作台、地面等交通工具、公共区域和物体表面应由专人负责进行定期消毒,毎日2次。
4、个人卫生:职工应加强个人卫生,打喷嚏和咳嗷时应用纸巾或手肘部位(不是双手)遮蔽,将打喷嚏和咳嗽时使用过的纸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应用肥皂或洗手液彻底清洗双手。
5、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身体抵杭力,提高职工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6、环境卫生清理: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生物综合防制,对食堂、职工宿舍、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和药物消杀。
7、通风换气:加强职工工作和生活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减少使用空调,定期开窗通风、清洗空调;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保证人均新风量符合《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8、减少集体性室内活动:停止职工非必要的出差,可采取远程视频会议、企业邮件等交流形式,最大限度减少大型聚集性的室内活动,以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9、饮食安全:集体用餐的企业,应注意食物安全与卫生,并加强对餐具消毒及菅理。
10、外来人员管理:制定外来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手部清洁、体温测量和口罩发放等工作。
外来人员应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办公、休息和就餐。
三、发现病例后防控措施
1、密切接触者管理:企业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新型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自有住房的应居家隔离,有集体宿舍的应由单位安排临时单间宿舍隔离,隔离观察期14天,每天2次汇报体温和其他健康状况。
隔离观察期间如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则立即向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2、加强消毒:企业可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病例办公室、会议室、宿舍等疫点的终末消毒以及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消毒,具体消毒方法见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终末消毒技术指南(试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消毒技术指南(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