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施工队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指定专人全面掌握施工队人员健康状态,每个人14日内出行及聚会和进场前测温等相关情况,并做好登记。
无异常情况人员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3.3、项目部原则上要实行封闭管理,禁止外来人员进入。
对无法实行封闭管理的项目,凡离开施工区域的人员每天如实记录行程轨迹、接触人员等,返回施工区域后立即要求进行测温、消毒杀菌,并做好记录。
项目部应在现场做好应急隔离等措施,设置专门隔离场所。
进场人员进入工地后统一管理,不得私自离开现场。
特殊情况必须离开现场者,返回工地后必须重新进行隔离。
3.4、项目部安排专人对所有施工人员每日早(8:00-8:30)晚(17:00-17:30)测温,并做好登记。
对连续三次使用水银体温计量测超过37.3的人员及时送当地发热门诊进行详细检查就诊,其他密切接触人员立即进行隔离。
若有发烧、咳嗽等症状需登记上报集团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及时就医。
4、疫情防控应急管理
“坚持四早”措施。
对上下岗测温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要督促及时就医诊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责任部门(责任人):刘江
经测体温为异常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应急管理:
4.1分类就医
4.1.1、劝导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4.1.2、向属地主管部门及辖区防疫主管部门报备。
4.2确诊处置
对经就医诊断为疑似或确诊病例患者时,应确认患者到达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救治,施工现场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开展疫情防治,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发生疑似或确诊病例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消毒、焚烧等处理,经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再次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
配合属地有关部门或机构,调查患者密切接触人群,并按规定将密切接触者移交专门隔离间或地方隔离集中点进行临床观察(或按地方政府要求对项目部进行封闭隔离),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供给。
确认已进场与确诊病例接触的员工,要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按规定进行隔离,隔离期满无异常后,方可返岗,隔离人员返岗后,原则上暂时不得安排从事食堂、出入口等与人员过多接触的工作岗位。
4.3落实疫情“双报告”
4.3.1、在建工程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管理,服从属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4.3.2、与所在工地社区保持联系对接,相关疫情防控信息及时报告工地所在地的街道和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