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区发⽣传染病时,及时会诊、传科或转院,病⼈转出后的病房及床单位应做好终末消毒处理。
14、传染病⼈的各类污染物品和排泄物按有关规定处理。
15、病⼈出院或后的床单位,严格终末消毒处理。
集中隔离点管理工作方案精选篇7
⼀、各科室应严格执⾏《消毒技术规范》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结合本科室⼯作特点,制定本科室消毒隔离制度并落实相关消毒隔离措施。
⼆、医务⼈员进⾏各种诊疗护理操作时,应严格执⾏⽆菌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洗⼿或⼿消毒、戴⼝罩和⼯作帽等。
三、医务⼈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体组织或⽆菌器官的医疗物品必须灭菌;接触⽪肤黏膜的器具和⽤品必须消毒。
四、各科室重复使⽤的医疗器械、物品应严格按照《医院消毒供应中⼼: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进⾏清洗、消毒和灭菌,并按要求进⾏相关的监测并记录。
五、各科室应配备必要的⼿卫⽣设施,医务⼈员和相关⼈员必须严格执⾏《医务⼈员⼿卫⽣规范》,根据不同情况严格洗⼿或⼿消毒,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应按要求进⾏⼿卫⽣效果监测。
六、任何物品在消毒、灭菌前均应充分清洗⼲净。
消毒、灭菌⽅法⾸选物理⽅法,如耐湿、热的物品⾸选压⼒蒸⽓灭菌;选择化学⽅法消毒灭菌时,应进⾏化学消毒剂浓度监测,消毒灭菌后的物品使⽤前⽤⽆菌⽔彻底冲洗⼲净。
七、科室应保持环境清洁,空⽓清新。
必要时进⾏消毒处理。
1、各科室应定时通风,必要时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其他的空⽓净化措施。
2、地⾯⽆明显污染时湿式清扫,当受到病原体污染时,应进⾏消毒处理;拖洗⼯具使⽤后及时清洗、消毒、晾⼲备⽤。
3、墙⾯⼀般不需常规消毒,受到病原体污染时,采⽤适宜浓度的消毒剂喷雾或擦拭处理。
4、病房各类⽤品表⾯应保持清洁,⼀床⼀桌⼀椅⼀抹布,使⽤后及时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5、病⼈出院、转科或死亡必须对床单元进⾏终末消毒处理。
⼋、洗⾐房回收污染被服不应在各科室⾛廊内请点,以免造成周围环境的污染。
九、各科室布局、流程应合理,洁、污区域划分明确,防⽌⼈流、物流交叉。
医务⼈员及相关⼈员应严格执⾏《医院隔离技术规范》,掌握各种防护⽤品的使⽤指证和⽅法。
根据不同疾病的传播途径,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实施相应的隔离防护措施,并穿戴合适的防护⽤品处理患者环境中污染的物品与医疗器械。
⼗、各科室应根据专业特点,在病区末端设⼀间或多间隔离病室;对已确诊的传染病患者,应收治于感染性疾病科;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单间隔离观察;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定植患者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医务⼈员不得穿⼯作服进、出医院餐厅、会议室等公共场所。
⼗⼆、医疗废物处置应符合我院医疗废物管理有关规定。
集中隔离点管理工作方案精选篇8
⼀、医院应对医务⼈员进⾏消毒隔离与预防知识培训,为其提供必要的防护⽤品,医务⼈员应正确使⽤防护⽤品。
⼆、医务⼈员上班应⾐帽整洁、操作时戴⼝罩;进⼊⼿术室、产房应换专⽤鞋;不得穿⼯作⾐随意出医院;在⽇常⼯作中要做到标准预防,严格执⾏《医务⼈员⼿卫⽣规范》。
三、感染病⼈与⾮感染病⼈应分室安置,同类感染病⼈可安置⼀室,特殊感染病⼈应单间隔离。
⽇常⼯作中应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与预防措施。
四、医务⼈员在⼯作中应严格执⾏卫⽣部《医务⼈员⼿卫⽣规范》。
五、治疗室应分清洁区、污染区,标识清楚,医务⼈员进⼊时应戴⼝罩、帽⼦;操作时严格执⾏⽆菌技术操作规程;治疗时应铺⽆菌盘,抽出的药液不得超过2h,各种溶酶不得超过24h,并注明开启时间。
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
容器每周灭菌2次(也可使⽤⼀次性⼩包装消毒液,使⽤时间为7天)。
门诊、换药室、⼿术室、分娩室的⼲缸不超过四⼩时。
其余处置室不超⼋⼩时。
六、医务⼈员应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体组织、⽆菌器官、腔隙,或接触⼈体破损的⽪肤、粘膜、组织的医疗⽤品必须达到灭菌;接触⽪肤、黏膜的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平。
七、根据物品性能选⽤消毒灭菌⽅法。
耐⾼温、耐湿物品⾸选压⼒蒸汽灭菌;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可选⽤低温灭菌;⽤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特殊感染病⼈⽤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净,再消毒或灭菌。
⼋、使⽤化学消毒剂时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使⽤⽅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置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监测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