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单科合格率每低于全市1个百分点,罚款500元。
4.各种处罚按团体奖方式计算到个人。
5.计算人数以教育局方案为准。
二、教学质量评价
(一)市级抽考奖励制度
1.小学部被抽考年级综合评价进入全市前五强,奖励该年级人民币8000元。第六名至第十名分别奖7000元、6000元、5000元、4000元、3000元。班主任占总奖金的20%,任课教师占总奖金的80%。任课老师奖金:语文、数学以1:1的比例进行分配,单科奖金=该班学生得分*{(全年级总奖金—班主任奖金)/全年级学生得分}
惩罚:所教科目如低于全市人平分,则超低部分罚该任课教师30元/分。
如果排名在15名之后,抽考老师当年不得评优、评先、不能晋职。
2.九年级质量检测
奖惩方案同毕业水平考试方案。
(二)期末质量检测评价:
1.每一学期由学校统一组织期末质量检测,检测范围:所有考试科目各年级全部学生参加。
2.期末检测考试按人平分(50%)、合格率(50%)两项分数之和计算任课老师的教学效果分。
取年级第一名或第一、二名(四个班的)奖金为100、50元.同一教师任教同年级多班的,如果名次在一二三名之间连续出现,以前一个名次计奖。(如一二名以第一名计算,二三名以第二名计算)
计算方法:
注册人数为学校在期初核定的各班注册人数核减已经审定的三残学生和经学校批准正常流动的学生。
(1)、人平分=班学生考分之和/班注册人数。
(2)、合格率=班合格人数/班注册人数(学生得分大于或等于卷面分乘以60%,即为合格)
3.班级团体奖:
学校对每个年级的班级总分进行排队,年级总分第一、二名(四个班)初中班主任奖励200元、100元,小学奖励100元、80元。
4.惩罚措施:期末考试成绩以班级人平分第一的班级为标准进行比较,分差语文超过5分,其他科目超过6分的罚该科教师80元,每递增一分,加罚10元。超过10分,每递增一分,加罚20元,超过20分,每递增一分,加罚40元.
(三)初中会考科目月考
按人平分和合格率计算教师月考业绩(计算方法同期未质量检测方案)
(1)按人平分和合格率分项设奖,第一名、二名(四个班的)按100元、80元奖励到个人。
(2)为鼓励教师积极性特在月考中增设对比率提高奖。以班级科目之人平分和合格率各按50%计算得分之和为班科目得分,求出年级科目平均分,对比率=班科目得分/年级科目平均分。每次月考与前次月考之对比率进行比较排队,对比率提高的第一名、二名(四个班的)按100元、80元奖励到个人。
(四)学科竞赛:
1.学校学科比赛:
①学校每期组织的各种学科竞赛,参赛人员为年级注册人数的15%---20%,奖获年级人平分第一名教师60元,凡在学校组织的竞赛活动获人平分倒数第一并且与第一名相差5分以上者罚20元,分差超过10分者(不含新接分数相差10分的悬殊班级),年终不得评优评先。
②学校组织的团体竞赛(如演讲、体操、篮球赛等):奖第一名60元或第一、二名(四个班)60、50元。
2.市级学科竞赛(全年级参与):
①学校排名全市第十名奖5000元,每递增一个名次加奖1000元;(分配方法:奖金÷总得分×该科得分)
②中、小学生个人进入全市前100名,奖励老师200元/学生(同一学生取高不取低)
3.地、省、国级在市级的基础上奖金翻倍。
三、素质教育成果评价
1.数理化生奥赛
学生获奖:(单位:元)说明:如同时在各级获奖,取奖金高者奖励,不重复奖励。
平时上课老师占70%,辅导老师占30%。
2.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在各级各类教育部门组织的科目竞赛中获奖。按如下奖励(略)
3.市级田径运动会
①、团体奖:在田径运动会上获第六名奖1000元,每上升一个名次加奖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