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隔离室单人单间,一室内不能同时隔离两个以上病种的患儿。
6、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如有发热病人或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室,工作人员进入隔离室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配置要求:N95医用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防护镜、防护服)。出来时将防护用品按规定严格进行处置,立即进行手部卫生消毒(流动水下七步法洗手后喷洒手部免洗消毒液)。
7、隔离室内产生的废弃物,均按感染性废物放入医疗废物专用垃圾袋中密封,按感染性医疗垃圾处理。
8、保健医生负责对隔离室设施设备和物品进行保洁、消毒,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无污染、无安全隐患。
9、被隔离患儿临时隔离期间,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并禁止离开房间。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员不得进入隔离室。
(二)对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症状者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求
1、幼儿园内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隔离患儿。
(1)对法定传染病患儿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按照《常见传染病潜伏期、隔离期、检疫观察期》的规定,对其实行严格的离园隔离。待隔离期满痊愈后,需持医疗机构诊断病历到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复课证明,经幼儿园保健医生查验后方可返园。
(2)对早期发现的传染病但症状轻微者,如腮腺炎、水痘、出血性结膜炎、痢疾带菌者等,可在园(临时)隔离室内隔离,或采取家庭隔离方式进行隔离观察。
2、在园儿童若出现发热(体温>37℃)、呕吐、腹泻、腹痛、皮疹、频繁或剧烈咳嗽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早期传染病症状,应将疑似症状人员佩戴口罩后移至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并安排做好防护的保健医生进行护理、观察和治疗。及时通知疑似症状者的家长或监护人,尽早带至医疗机构明确诊断。
3、疑似症状者在本园隔离观察室的留观情况,详细记录在《xx市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例登记表》中,年终整理归档。
(三)隔离观察室消毒要求。
疑似病例者离开隔离观察室后,在当地疾控中心指导下,根据其所患病种,分别按照《常用呼吸道传染方法》和《常用消化道传染方法》,对室内空气和对疑似病例所用物品、排泄物、呕吐物(含口鼻分泌物、粪便、脓液等)等进行彻底消毒。消毒方法参考如下:
1、消毒人员应按要求严格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消毒完成后及时清洁消毒双手。
2、对隔离室环境进行湿式清扫,对卫生间、桌椅、床围栏、水龙头、门把手、台面、疑似病例接触过的物品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时,可选用清洗、擦拭、喷雾的方法,一般选择含氯消毒剂,浓度为800mg/L—1000mg/L,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min。
3、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可采用加盖容器收集,加含氯消毒剂按终浓度有效氯10000mg/L—20000mg/L混合作用2h后排下水道。如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物直接污染地面,可用含过氧乙酸的应急处置包直接覆盖包裹污染物或用干毛巾覆盖后喷洒10000mg/L有效含氯消毒剂,作用30min。被污染过的台面或地面应及时消毒,可用有效氯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或托拭可能接触到呕吐物的物体表面及其周围(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米,建议擦拭2遍)。
4、消毒情况在《xx市学校、托幼机构消毒记录表》中作详细记录,年终整理归档。
(四)儿童检疫与环境终末消毒要求
1、与传染病患儿同班或有过接触的儿童,按《常见传染病潜伏期、隔离期、检疫观察期》的规定进行检疫观察。
2、在检疫期间,幼儿园或班级暂停接收新入儿童或转出儿童,禁止一切集体活动,在园儿童不串班、不混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3、对经医学观察确定为传染病者(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接触者),转移至家庭或医院隔离后,应及时在当地疾控中心指导下,对儿童所在班级、园内环境和原隔离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
幼儿园联防联控联动工作机制方案9
1.食堂人员根据“错时供应”的原则,按照11:00(小托班)、11:08(中班)、11:15(大班)三个时间节点有保育员取送午餐进相应班级,组织幼儿用餐。
午餐分年级、分地点安排:
托班:本班活动室、小班组:本班活动室、午睡房、餐厅
中3班:本班活动室、午睡房
中1班、中2班:本班活动室、隔壁空教室
大1班、大2班:本班活动室、公共区域
上午:托班、9:30小班9:20中班9:10大班9:00领取点心,组织幼儿盥洗、点心。
下午点心:先起床的幼儿先用点心。用点方法与午餐相同。
2.教师组织幼儿用点,用餐期间全程使用一次性手套、佩戴口罩。
3.幼儿分区就餐,并根据当天来园人数对各班就餐区域进行合理调配。桌子相隔1米,一桌2人进餐。
4.保育员统一配餐送至幼儿座位,降低幼儿间交叉感染可能性。保育员分到餐后,幼儿摘口罩进餐。
5.教师来回巡视观察进餐、用点情况,教育幼儿不说话,安静进餐。
6.教师、保育员和孩子一起进餐。
7.行政进托、小班进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