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生活垃圾清运点、垃圾桶、运输车辆、转运站、垃圾填埋厂必须加强卫生保洁,严格落实各项消杀措施和频次,并建立专门的消杀工作台账。
分类垃圾箱(桶)、垃圾中转站、环卫工具间等环卫设施设备每天清洁消毒不少于3次;垃圾收集转运车每次作业完成后立即进行消毒;生活垃圾填埋场每天清洁消毒不少于2次,进入填埋场垃圾要及时覆盖。
要强化对本行业负责防控消杀工作的人员培训,规范消毒操作,提高消杀水平,防止二次污染。
(六)规范作业人员个人防护。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人员要按照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落实一整套行业规范标准,配备好相关人员的口罩、手套、洗手消毒液等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作业。
涉疫生活垃圾保洁人员要和普通生活垃圾保洁人员分开管理,避免生活、工作交叉。
二、工作要求
(一)建立应急机制。
各乡镇、县环卫处要充分利用现有力量和队伍,建立专兼结合的应急队伍,积极做好应对疫情期间生活垃圾处理突发事件的思想、物资、技术、工作等准备,提升生活垃圾的收集、消毒、转运、处理能力,确保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安全有序有效。
(二)加强督导考核。
各乡镇要督促村(社区)按要求规范收集、消毒、转运生活垃圾,县环卫处要做好垃圾的转运处置。
县城乡环境卫生考评中心将每日对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过程开展督导,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反馈。
涉疫生活垃圾的处置方法4
一是特殊有害垃圾(废弃口罩、防护用具)收集点设置不够合理、规范、全面,二是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存在垃圾外溢、“爆池”现象,三是垃圾收、转、运设施消毒杀菌频次不足;四是清运人员自身安全防护措施需加强。
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特殊有害垃圾收集点设置。
结合我市实际,设置有明显文字标识的废弃口罩、防护用具垃圾收集点,宣传、引导群众将废弃口罩、等进行精准投放,严禁随意丢弃、填埋和焚烧。
一般感冒或身体不适人群产生的废弃口罩等须用密封袋或保鲜袋密封后投入其他垃圾桶。
对于排查出来的疑似病例和居家隔离人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根据要求投入到专用容器或指定垃圾桶,单独打包收集,集中定点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
二是加强我市生活垃圾清运频率。
疫情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及时进行清运,尽量减少中转环节,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采用专门车辆,实行生活垃圾全程密闭运输,严禁抛洒滴漏,防止二次污染和疫情扩散传播。
三是加强垃圾收转运设施消毒杀菌。
要对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转设施和运输车辆等我市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设备定期清洁、消毒和杀菌。
四是加强清运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做好一线人员防疫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注重自身安全防护。
普通清运工作人员作业时必须戴口罩、防护手套,驾驶员必须戴好口罩,备好手套。
垃圾清运车辆和工具每天至少消毒1次。
对于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点危险生活垃圾运输采用专车专运。
对于上门收取垃圾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在上门之前,戴好口罩和手套,扔完垃圾之后还要进行相关的清洁消毒工作,保障工作人员的自身安全,并每日做好专桶及点位周边的消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