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内部管理,落实疫情防疫措施
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参建各方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全面实施全封闭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建筑工地现场人员外出流动,全面落实工人实名制管理。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入口要24小时设岗设立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安康码查验,核对人员身份、健康状况和等级,落实“一人一档”制度。
严格要求建筑工地人员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未按要求佩戴的不得进入办公、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集体活动。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办公、宿舍、食堂等区域需按照规定,定期开展消毒杀菌处理。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做到“五有”,即有专职卫生员、有疫情监测点、有检测隔离点、有必备的医护用品、有严格的检测。
确保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防护使用及人员生活正常需求。
三、严格人员排查,摸清疫情防控底数
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大对建筑工地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排查力度,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若发现14天内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属地社区报告,积极主动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所有建筑工地人员要按照属地政府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外出人员应如实报告行程,特别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最大程度降低传播风险和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四、加强教育引导,加快推进疫苗接种
要加大对建筑地工人员疫苗接种政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建筑工地人员的疫情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
参建单位要高度关注建筑工地未接种疫苗人员情况,详细查询未接种原因,要加强正向教育引导,确保建筑工地人员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必接”,对属于疫苗接种禁忌症人员要有医院相关诊断证明或接种点医生的筛查意见,对于临时疫苗接种禁忌人员要持续做好动员工作,督促建筑工地人员尽快完成全程接种。
要教育督导建筑工地人员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个人防护,确保建筑工地施工安全。
五、严格值班值勤,强化应急值守
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模范作用,深入一线,及时协助实施管控措施。
要加强疫情防控形势分析研判,查找疫情防控短板漏洞,因时因势调整完善防控策略。
在建工程项目部要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统筹安排好高温、汛期等条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遇有异常情况,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等相关要求,及时上报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做好施工现场稳控处置,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1)、根据作业条件、环境因素在施工现场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人身安全。
工程施工项目常见的安全设施有:防护栏杆、防护围栏、安全网、机械防护罩等。
(2)、施工单位应当在临边、洞口、高处、悬空、水上、交叉作业等区域及较高设备、转动机械上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
(3)、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要求:
1)防护设施应合理、有效。
与所防护的对象配套,并具有一定的耐久性。
2)现场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坚固、醒目、整齐、安设牢固,具有抗风能力。
3)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设专人管理,安全防护设施应随时检查,保持其完整和有效性。
施工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4)在夜间和视线不良时,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区域必须增设警示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