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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交通卡口管控工作方案5篇
大小:24.45KB 4页 发布时间: 2022-11-30 14:59:47 16.54k 14.77k

疫情期间,各交通卡口也要做好人流管控工作,下面小编这里了疫情防控交通卡口管控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疫情防控交通卡口管控工作方案1

目前我市“三站一港”和交通卡口具体的防疫政策措施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对所有来返xx人员落实扫场所码、测温、查看行程码等防疫措施;对高、中、低风险区及近7天内有本土病例报告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xx人员,现场要求登录“xx通码”微信小程序,点击“入xx报备”进行报备,或电话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已经报备或现场报备后方可入xx。

1.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xx人员,自离开风险区域之日起,按填平补齐原则,由目的地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闭环转运,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防控措施。

2.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xx人员,自离开风险区域之日起,按填平补齐原则,由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派人闭环转运回家,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近7天内有低风险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xx人员,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后予以放行。

同时,告知来返xx人员抵xx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如未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立即开展核酸检测后予以放行。

同时,告知来返xx人员抵xx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4.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的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来返xx人员,倡导来返xx人员按愿检尽检原则开展1次核酸检测。

5.除上述之外的其它地区来返xx人员,可直接予以通行。

二、对所有来返xx的货车司乘人员的查验主要采取扫场所码、测温、查看行程码等防疫措施。

1.高、中、低风险区及近7天内有本土病例报告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货车司乘人员,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以及体温正常者准予通行,由收货企业填写承诺书后,落实“点对点”闭环管理,直至离xx;如司乘人员不离xx,收货企业需安排至隔离点集中隔离。

抵xx时持核酸阴性证明超过48小时的,可采用“抗原+核酸”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立即通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出行,同时实行动态追踪机制,对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立即落实隔离管控措施。

2.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的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货车司乘人员,在落实扫码、测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填写承诺书后可自由有序流动。

3.除上述之外的其它地区来返xx人员,可直接予以放行。

疫情防控交通卡口管控工作方案2

根据市防控办《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联指办函〔2022〕126号)精神,为规范有序地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交通管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外溢,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卡口设置

1.县火车站、县高客站设置交通检查卡口;

2.包茂高速路蒿坪站、紫阳站、权河站、毛坝站设置交通检查卡口;

3.省道310蒿坪出入境处、麻柳出入境处、国道541洄水出入境处、国道541汉王镇出入境处设置交通检查卡口;

4.各镇县乡道路出入境处、村道出入境处,设置交通检查卡口;

5.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调整道路交通检查卡口设置。

二、责任分工

1.县火车站、高客站交通检查卡口由县交通局负责;包茂高速蒿坪出站口、省道310蒿坪出入境处交通检查卡口由蒿坪镇负责;包茂高速紫阳出站口交通检查卡口由城关镇负责;包茂高速权河出入站口由高桥镇、高滩镇负责;高滩火车站出站口由高滩镇负责;包茂高速毛坝出站口、毛坝火车站出站口由毛坝镇负责;省道310麻柳出入境处、麻柳火车站出站口由麻柳镇负责;国道541洄水出入境处、汉王出入境处分别由洄水镇、汉王镇负责;县镇及村级道路出入境处由交通检查卡口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

2.各镇及责任部门负责各责任区管理,落实专人分管,实行领导带班,抽调公安、卫生、镇干部组建工作专班,保持人员充足稳定,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落实闭环管理。

3.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卫健局、各镇按要求抽调落实专人,充实到各交通检查卡口工作专班,并将名单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4.县火车站、高客站来紫返紫重点人员转运工作由县交通局负责,其余交通检查卡口来紫返紫重点人员转运工作由所属镇负责。若发现来紫返紫人员体温、抗原检测异常,及时报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指派专人专车进行“点对点”转运。

5.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交通卡口的设置标准、规范管理进行指导,开展业务培训;统筹隔离场所调度,建立梯次启用台账,满足集中隔离需求;对上报信息及时研判并下达管控指令;每天定时发布管控区域和防控政策导引。

三、管控措施

1.对中高风险地区的来紫返紫人员,“点对点”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落实集中隔离观察14天措施(隔离时间从离开上述地区计算),开展4次核酸检测(第1、4、7、13天)。

2.对中高风险地区(包括发生疫情但未划定风险区域的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来紫返紫人员,“点对点”转运至居住村(社区),落实居家隔离14天措施(起算时间同上),开展3次核酸检测(第1、4、13天)。

3.对疫情形势严峻的省市(不含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区县)来紫返紫人员,“点对点”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落实3天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措施(其中吉林、上海来紫返紫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措施)(起算时间同上)。在集中隔离期间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第7天再开展1次核酸检测。

4.对外省、外市来紫返紫人员,开展测温,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行程卡、扫描“陕西一码通”的场所码,就地进行1次核酸采样,推广抗原检测,登记个人信息,发放告知书,落实24小时自我居家隔离,不得离开住所,3天内进行健康监测,不得出入人员密集等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有违反,法律责任自负。对有本土疫情的省份、省内有本土疫情地市的,在抵达住地后第3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

5.口岸入境人员,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落实“点对点”转运,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在口岸城市已满14天集中隔离的基础上)。

6.4月9日前,各交通检查卡口按照“严禁出紫”要求对人员和车辆进行管控,对因工作需要确需出紫的公务用车、防疫应急、执勤执法、生活物资保供、隔离转运等车辆,检查人员防护(戴口罩、戴面罩)措施落实,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行程卡、通行证信息、扫描“陕西一码通”的场所码,对车辆进行专业消杀后放行。4月9日至14日,各交通检查卡口对出紫车辆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放行。4月14日后,根据疫情形势逐步恢复常态化管理。

7.省市疫情防控管控措施如有调整,按新的管控措施执行。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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