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受伤害人员实施就地抢救或转运至其他友邻医院。
5、应急安全队员:
听从领导小组指挥,负责各通道维持秩序,紧急疏散人员,集合并到达离事件现场附近位置,控制医院所有重点部位(中心控制室、配电室、医院入口)。
二、预案程序
(一)发现疑似爆炸物
1、联络员根据群众举报发现疑似爆炸物,立即向组长或副组长报告;
2、组长宣布启动反恐应急预案;
3、副组长安排人员分工,宣传报道组利用广播及时调配有关人员:
①派人紧急疏散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②派人控制可疑物品,对现场设置警戒;
③派人到医院路口引导破案警察;
④安排应急安全队员,控制医院所有重点部位(中心控制室、配电室、医院入口等)。
4、副组长安排人员引导公安机关、警察到达现场处置事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件。
5、组长指示向卫生局汇报案情。
(二)犯罪嫌疑人在医院劫持人质
1、联络员接报后,立即向组长汇报,并组织应急安全队员、应急安全队员到现场警戒,组长宣布启动反恐应急预案。
2、组长与犯罪嫌疑人接触、沟通,稳定犯罪嫌疑人情绪。
3、副组长安排人员引导公安机关、警察到达现场处置,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件。
4、副组长向民警介绍现场情况,联络员向民警提供、介绍医院平面示意图。
5、各病区负责人集合本病区人员并清点人数后向组长汇报情况。
6、组长指示向卫生局汇报案情。
(三)发现投毒事件
1、一旦发生集体性(5人以上)食物中毒(出现腹泻、呕吐、严重头晕等不适症状)事件,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医务科,医务科立即报告组长。组长宣布启动反恐应急预案。
2、组长指示,报卫生防疫部门,立即救治中毒者。。
3、应急安全队员负责保护现场。副组长安排人员引导公安机关、卫生防疫人员到达现场处置,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件。
4、组长指示向卫生局汇报案情。
三、工作原则
1、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
2、严格门卫制度,禁止出租汽车、三轮车进院揽客、停放。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进院停放,严禁机动车在院内修车、洗车、加油。在院内施工的车辆和后勤拉送物品的车辆,一律从北大门出入,并自觉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指挥。
3、保安人员应加强日夜巡逻制度,白天不少于每两小时巡逻一次,夜间19:00—第二天6:00不少于每一小时巡逻一次,并做好巡逻记录。
4、出现恐怖事件时,要以保证人员生命安全为根本宗旨;所有干部、职工一切行动听指挥,冷静处理突发事件。
5、未经允许,严禁任何人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对外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