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农特产品标准化流通规划,完善8个以上农产品企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开展农村产品品质控制和标准化检测认证工作,建设XX市农特产品溯源系统,在县域范围内引入1-3家企业、合作社等主体加入溯源系统,并取得销售成效,有力地推动农产品上行。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按照产品形态、包装形式、运输仓储条件、相关业务流程等内容,明确技术要求和标准框架,完善标准化流通器具和操作规程。
建立抽查奖惩机制,设立快速检测点,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农业生产流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商平台、区块链追溯技术服务企业等加强合作,根据标准体系提供标准检测认证服务,提高农村产品的品质控制和标准化水平。
4.开展多种形式的电子商务营销。
带动和扶持本地网商、农业和旅游企业、合作社、创业青年运用多种电子商务营销手段,如网红直播、旅游电商、社交媒体推广、微信营销、微博营销、手机APP、农产品垂直营销平台等,提高农产品的产业化、标准化、组织化程度,让更多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以便捷的方式、通畅的渠道进入市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五)培养农村电商带头人
实施新型电商带头人培育计划,举办创业创新和技能大赛,挖掘、培养农村商业人才。
依托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等,围绕拓宽农村特色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完善产品包装、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网店运营等课程,针对政府部门人员、企业负责人、农业合作社、农村创业青年、返乡农民工及电子商务进农村三级服务体系工作人员等六类人群开展农村电商普及性培训,培养消费习惯,提升电商技能,打造电商经济。
到20XX年12月底前,培训总人数不低于3000人次,实现电商培训转化率1%以上,新增年销售额1万元以上的网络店铺50个以上。
(六)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
支持邮政、供销、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有实力的龙头流通企业向农村下沉供应链,为农村零售网点等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弥补农村市场缺位和基础短板,打造适应本地消费需求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
(七)数字经济赋能产业端科学分析、运营决策。
利用产业发展大数据,结合各相关部门积累数据及主要企业运营数据指标、第三方平台数据能力,以在线化的方式形成数字化科学决策的数字产业大屏,同时能够在物理端呈现相关数据内容,在预测或者决策产业发展方向时,提供更多的有力支撑,将电商发展现状及发展情况以可视化方式呈现。
(八)加大农村电商宣传推广力度。
高度重视宣传推广的重要性,多渠道宣传和引导农村各类经营主体更新观念,调动贫困群众学电商、用电商、促增收的积极性,通过农村电子商务政策成效的宣传,提高农村各类经营主体对电子商务的认同,不断提升各类主体电子商务参与度。
建立工作机制,认真总结综合示范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并梳理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加强与其他示范县的沟通交流,学习工作经验,推进我市综合示范工作顺利开展。
五、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一)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及标准
优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共同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体系转型升级。
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支持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改造,为区域提供电商发展整体规划、电商资源引进、供销对接、人才对接等电商公共服务运营、区域企业电商能力培养、区域电商服务策划组织、区域电商发展协调、区域电商宣传等电商赋能类工作。
统筹推进品牌、标准、品质控制、金融、物流、培训、集中采购、直供直销等服务。
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应坚持市场化原则,突出服务,强化可持续运营机制。
硬件建设应坚持实用、节约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房屋及设施设备。
2.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
支持建设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及营销推广,申请质量认证等品牌资质,推出产品标准化,建立区域公用品牌授权管控体系。
支持农村产品(含农副产品、手工艺品、乡村旅游、民俗等特色产品及服务等)分级、包装、预冷等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施,完善产、供、销全链条服务,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促进农民增收。
支持农村传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重点建设本地化连锁化的服务和营销体系,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农村流通水平。
3.健全县域物流共同配送体系。
支持建设完善区域物流配送体系,整合商贸物流快递资源,发展生鲜物流和冷链物流工程,开展共同配送,降低物流成本;合理规划,在区域节点建设仓储物流分拨配送中心;支持农村地区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建立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的商品流通网络;协同公共服务中心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等业务。
4.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体系。
支持乡镇、村级电商服务体系的建设改造,融合商贸、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拓展便民生活、代买代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旅游出行等服务功能,推进智慧乡村服务应用。
5.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支持对各级领导干部、各类企业、合作社员、创业青年等开展相应层次、相应内容的农村电商培训。
重点强化培训机制,注重服务质量而非数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升美工、产品设计、宣传、营销等实操技能;建立农村电商培训转化机制,加强电商培训与就业用工的对接,加强创业孵化,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
(二)资金使用管理
1.项目资金安排意见应通过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示,资金安排意见不得随意调整,如需调整,须以市政府名义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备案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