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规范物资中转站点设置。
重点地区可结合实际,在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物资中转站点,及时向社会公告。
对需跨省域设立的,相邻省份要给予支持。
物资中转站点原则上应设立在无风险区域,实行闭环管理,做到车辆严消毒、人员不接触、作业不交叉。
13.加强滞留人员服务保障。
认真做好服务区滞留人员的核酸采样、如厕、餐饮、加油、休息等服务保障工作,帮助滞留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14.强化加油服务保障。
尽量减少自助加油服务,避免司乘人员下车走动,做到“快加快走”。
有条件的服务区可设置涉疫车辆加油专用通道,做好专项服务保障。
15.加强场区保洁管理。
严格落实垃圾分类要求,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回收箱,确保各类垃圾分类管理、定点存放、及时清运,保持垃圾暂存地周围清洁。
对入境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产生的垃圾,按属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进行处理。
16.加强公共场区消毒。
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场区消毒。
对来自涉疫地区的车辆以及垃圾暂存地、加油等设施,适当增加消毒频次。
每日定时对宿舍楼、办公楼、餐厅、厨房等区域喷洒消毒液,做到每日通风换气,营造干净卫生站区环境。
三、公路服务区室内
17.严格综合楼进出管理。
分别设置出、入口(通道)。
在入口(通道)位置安排专人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健康码(健康证明)。
对体温或健康码异常、未佩戴口罩、拒不提供健康码(健康证明)的,拒绝其进入综合楼内部。
同时,加强政策解释和耐心劝导,争取司乘人员的理解和支持,筑牢群防群控基础。
18.科学调整综合楼功能区块。
优化综合楼内部客流线路组织,保障旅客在各功能区“好进快出”,非必要不经过其他功能区,避免人员交叉流动。
有条件的应将公共卫生间和餐厅、便利店等经营区域分离设置,减少人员聚集。
公共卫生间独立于综合楼设置的,要加强通风和消毒,司乘人员通过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
公共卫生间应配足洗手液,保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可在咨询台、收款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等设备。
19.优化查验服务。
通过设置智能化体温检测设备、提前张贴健康二维码等方式,提高登记查验效率,减少人员聚集,实现全天候检测。
入口(通道)处工作人员要为不会使用或者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儿童等人员提供代查健康码、协助信息填报登记等服务。
20.规范临时隔离区设置。
按照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求,选择适宜区域规范设立临时隔离区,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工作人员做好异常人员引导、现场管理等工作。
发现体温高于37.3℃或有呕吐、乏力、腹泻等症状的司乘人员,立即向属地联防联控机制报告。
服务区引导和现场管理人员应专人专岗、闭环管理。
21.加强室内防控管理。
合理控制进入综合楼内人员数量,优化服务措施,减少排队等候时间,设置“1米线”,提醒司乘人员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加密室内通风换气频次,首选自然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
使用集中空调,应保障新风口和排风口保持一定距离,保持新风口清洁,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凝水、冷却水等卫生管理。
定期对公共用品和设施进行清洁消毒。
对扶手、门把手等重点部位,适当增加消毒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