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如事态发展严重要采取果断措施控制局势,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其来体育馆后的工作。
(五)火灾应急预案
1、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主管和单位领导报告。
2、火险初期,应立即采取扑救措施(楼道内、游泳外放置灭火器),立即拉响所有楼层的火灾警铃,启动消防泵、水喷淋泵,同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并打119报警。
3、报警人讲清火灾的单位名称,火灾具体地点(部位)、燃烧物、火势等情况以及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4、一面组织人员疏散,一面组织人员阻止火势蔓延,同时派人在明显位置迎候消防人员。
5、将紧急出口打开(同一把锁的钥匙存放在两处)。维持秩序,疏导撤离。
(六)体育馆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1、活动前通报中心有关部门,举办大型活动的基本情况(时间、地点、活动内容、规模、负责人、车辆及贵宾等)。
2、确定安全具体负责人。
3、活动中一旦出现紧急情况,立即组织人员从三处疏散。
4、出现伤情,由现场医务人员及时处理,必要时立即送往附近医院或拨打120(讲清单位名称和地址、伤员情况、本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并派人到路口处接迎急救车。
(七)防疫应急预案
1、馆内定时通风、排风、更衣室每班开始前20分钟排风,夏季增加排风时间。
2、存衣格及座椅每班消毒一次,地面每天消毒一次,并做好交接记录。
3、泳池余氯含量夜间可高于正常标准(0.5)。
4、根据国家发布疫情的要求,限制人员入馆。
5、设立隔离室。
6、必要时启用疫情报告制度。
三、应急预案的终止
应急指挥视情判断事故排除、险情结束、隐患消除后宣布应急状态的终止。
原危险区域、事故发生点的警戒撤除与否,必须由应急总指挥决定。
应急预案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的发生原因作出调查,并就事故原因、事故过程、经济损失、经验教训等向社会发展局作出书面报告。
游泳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6
根据《广东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体育场地设施和体育赛事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经济社会秩序工作,促进xx区商业游泳场所安全有序恢复开放,结合xx区防疫工作实际和游泳场所管理现状,制定本指引。
使用范围
适用于xx区向公众开放并经区体育行政部门批准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室内外游泳场所。
开放准备
(一)游泳场所应充分评价开放条件和必要性,自觉配合体育行政部门、街道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确定开放后,应服从区体育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有序可控开放;
(二)所有游泳场所必须取得区体育行政部门核发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且是在有效期内;
(3)各游泳场所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要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游泳场所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人员管控、健康促进、物资储备、消毒通风。
在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恢复开放,积极配合当地监管部门开展防疫检查指导,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自觉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游泳场所开放前,需要详细了解员工的动态和健康状况。
上岗前14天需调查员工居住史,并组织填写《员工健康情况登记表》(点击下载)。
来自境外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措施解除后,可持相关证明材料上岗,进行防疫。
所有员工不得带病上岗;
(5)各游泳场所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教育,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不上班值班,下班不见面,养成戴口罩、勤洗手的文明健康生活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