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组织园内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
在教育局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园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
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我园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幼儿园。
3、落实职责。
园长为幼儿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
加强对父母、幼儿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认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
幼儿园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
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
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组长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教育局或卫生监督局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
一旦发生较严重幼儿园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由园长负责救援指挥。
园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幼儿园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
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救援。
幼儿园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
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
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父母。
幼儿园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父母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
做好学生父母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父母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父母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
幼儿园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
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
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公开信息。
保障广大师生和父母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公开信息,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
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幼儿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
为了落实尧都区教育局幼儿园(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精神,把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将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加大对幼儿园食堂的监管力度,确保幼儿园全体师生就餐安全,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幼儿园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立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