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省教育考试院在押接卷期间合理安排就餐和住宿,分时就餐,路途较远的地市需住宿的安排1人1室,避免人员过于集中。
6.各市招考机构和考点院校5月24日考试结束后按防疫要求和送卷安排将试卷押运至省考试院试卷扫描点。
7.一旦发现押运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和疾控部门,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处理。如果押运人员需要隔离观察,立即启用备用人员接卷、送卷,并自备餐饮,不在当地住宿。
三、试卷的保管
1.5月21日接卷当天,省教育考试院及各市招考部门按《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将试卷押运回到省教育考试院保密室和各市保密室,试卷安全保密期间的人员安排还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并配备候补保密值班人员。
2.由当地卫健防疫专业人员指导做好对值班场所定期消毒和防疫工作。
3.尽量做到值班人员固定,减少参与人员。
4.一旦发现试卷保密值班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做好医学鉴别,普通疾病则按常规治疗,疑似或者确诊,则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立即启用候补值班人员值班。
四、考试的实施
考试实施工作须在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参照《xx省学校及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稳妥开展考试实施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各推荐院校要按照防疫要求做好本校考生返校参加考试准备,对本校参加考试的学生考前14天的健康状况进行摸底排查。根据《关于加强全国高中风险地区来xx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xx防控防指﹝xx﹞117号)自4月22日起,对高中风险地区来xx人员全部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在xx进行核酸检测,主动接受地方疫情防控领导指挥机构监督指导,按照要求进行隔离。在非高中风险地区实习、生活的考生,须在考前14天回到xx省内,本省考生考前14天不许离开xx,做好“xx”考试的准备。参加“xx”的考生是我省专科院校即将毕业的学生和部分我省专科院校已毕业的退役士兵,推荐院校要做好本校考生返校参加考试的防疫预案,要做好送考车辆消毒,制定详细的送考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对本校考生做好卫生防疫知识教育,建立考生健康档案,掌握考生身体情况,做到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治疗,并对身体异常考生做好心理疏导。考前出现发热、咳嗽等类似症状的考生,由考生所在推荐院校负责规劝考生积极检查,配合治疗,尽量不要参加考试。如非新冠病毒感染确需考试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由考生提供书面承诺书,推荐院校须提前一天将本校异常考生情况报送考点院校,并将上述两材料交于考点疫情防控组备案,由考点院校安排考生进入隔离考场进行考试。考生因其他病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引起其他考生及家长质疑的,考点院校应及时公布考生提供的医疗诊断证明,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专业解释。如情况不能有效控制,则必须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和公安部门。
2.考生进场时体温检测达到或超过37.3度。应引导至指定区域,建议用水银温度计再次测量,如仍超过,安静通风环境下休息十分钟之后再次用水银温度计测量。如果水银温度计测得到体温不超过37.3度,可以进入考场。如体温达到或超过37.3度,参见第1条做法,并安排在专用隔离考场。
3.有条件的地区,可安排考生提前一天到达考点进行健康状况确认,须提供xx康码或当地认可的健康二维码,可使用移动通讯公司的大数据检查其手机号码出行史。
4.非绿码考生有可疑症状的,尽量规劝其不参加考试;如无症状,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由考生提供书面承诺书后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做好个人防护。
5.室内考试过程中要开门开窗,保证空气流动。
6.可以使用带有新风系统的空调,如果空调无新风系统,则不建议使用。高温下如不能使用空调,可以采用物理方法降温,如开窗通风、使用冰块、电风扇(需同时开窗)等。
7.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非标准化考场必须有监控录像全程监控,各考点要准备充足的专用隔离考场。对有疑似类似症状的考生,或有可疑病人接触史或高风险地区和国家旅居史者的考生须启用备用考场隔离考试,单人单室。专用隔离考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位置,且应通风良好,有独立的洗手或手消毒设施,不与其他考场共用电梯、通风系统等。隔离考场监考员可以通过标准化考点监控进行监考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必要时佩戴N95口罩)和一次性乳胶手套完成监考,考试过程中注意手部卫生。
8.考前如出现群体性发热、咳嗽等类似症状时,推荐院校必须及时上报卫生或疾控部门,对考生所接触过人员采取疾控防治的必要措施;考试当天在考点如出现群体性发热、咳嗽等类似症状时,考点院校必须及时上报卫生或疾控部门,对考生所接触过人员采取疾控防治的必要措施。
9.考点不允许被强制隔离观察、确诊新冠病毒感染或者正在治疗的考生进入普通考点参加考试。不允许本人及家人有本次疫情类似症状的人员参与考务工作。
10.推荐院校和对应的考点院校要协调相关考务工作,及时向考点院校报送考前本校非新冠病毒感染发热考生数,以便考点院校合理安排隔离考场数和监考人员。
11.在考点设立医疗站,配备足够的医护人员和足够数量的消毒液、口罩、免洗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对进场考生以及考务人员逐一进行体温检测,对考场设施及考试用具定时消毒,保证考场环境整洁和通风。
12.考场应设立隔离区,当发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者或疑似
病例时,应立即隔离,并立即就医。
13.各考点院校要根据本考点考生数和入场检查时间要求,合理设置进入考点的通道数量,适当提前考生进场时间,设立考生行走专用通道和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制定“发热考生应急处理流程”。对考生进场、退场进行合理规划和安排,保证行走秩序和人员间隔,尽可能避免在考生进场时的身份识别、物品检测等环节出现人员过于密集、排队过久过长的现象。
14.各市招考部门需协调好当地公安部门配备足够数量的警员驻点维持考场秩序,及时处置可能出现的秩序混乱、人群聚集等突发情况。
15.各市招考部门协调市场监督和城管部门,对考点周边的酒店、宾馆、饭店、流动餐饮等进行经营状况筛查和管理,确保考试期间考生住宿、饮食的卫生安全。
16.考试期间,考生和考务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试过程中要开门开窗,保证空气流动。
考场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5
一、考场设置
1.在距考场周围三米以外划定警戒线,考试期间,禁止一切与考试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警戒线内。
2.隔离考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位置,且应通风良好,有独
立的洗手或手消毒设施,不与其他考场共用电梯、通风系统等。监考员可以通过标准化考点监控进行监考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必要时佩戴N95口罩)和一次性乳胶手套完成监考,考试过程中注意手部卫生。
3.每个考场安排1名考生,配备不少于2名监考。考桌抽屉必须清空,原则上背向考生,如遇桌面有斜度等情况无法背向考生时,也可正向排列。考生的准考证号标签粘贴在靠走道一侧的桌面上角。
4.在每个考场内正对考生的黑板上张贴考试《特别提醒》。
5.考场门口须张贴考场号、准考证号的考场统一标志。
6.考场门外设置物品摆放处,供考生摆放携带的书包、资
料等物品。
二、防疫要求
1.考试期间,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试过程中要开门开窗,保证空气流动。
2.考务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