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库存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进行彻底清查,准时清理超过保质期、感官性状特别的食品。
对食品贮存设施设备和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消毒。
6.对食品处理区和用餐场所进行彻底规范清洁消毒,包括墙地面、设施设备、操作台、门把手、水龙头、空调、通风设备及排风口等。
加强室内通风换气,有条件的建议采纳机械通风,专间和专用操作区使用紫外线灯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二、用工环节
7.对食堂员工每日行程、接触人员、个人和家庭成员身体状况等进行全面登记摸排,做到涉疫状况每日准时把握、底数清晰。
严格落实隔离观看制度,来自疫情严峻地区人员暂不复工。
8.对食堂员工实行每日上岗前健康检查,做好检查结果记录,有发热(37.3℃以上)、乏力、咳嗽、咳痰、胸闷、腹泻等症状者,应马上停止工作并督促其准时就诊,在排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前不得上岗。
9.在从业人员通道入口处及食堂各操作区配备洗手消毒设施。
从业人员应勤洗手,消失任何可能污染手部的情形时,都要按要求规范洗手和消毒。
10.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应佩戴口罩,并按规定准时更换口罩。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宜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准时更换。
工作服应每天清洗更换。
11.加强员工用餐平安管理和住宿疫情防控,督促员工抓好个人卫生和饮食平安,养成健康生活习惯,提升自我防护力量。
三、选购环节
12.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商选购原料,做到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齐全。
建立固定的供货渠道。
13.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
严格做好畜禽肉及其制品的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查验和台帐记录。
对选购的猪肉要查验和留存"两证一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非洲猪瘟检测报告)。
14.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餐的,应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担当食品平安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供餐单位。
15.学校要加强对食品原料供货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督。
16.严禁选购不符合食品平安标准的食品原料。
严禁选购不明来源的食品原料。
严禁选购、存储、加工、烹饪、销售野生动物及其肉蛋类制品。
四、运输环节
17.供应商送货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送餐员每次进入学校时应测量体温。
18.供货商送货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送餐员)、学校选购员和接货员在选购、运输、验收工作中均需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交接时尽量避开近距离接触。
19.保持食材选购车辆和配送车辆洁净卫生,专车专用,净菜、半成品等特别食材需专用冷藏车配送,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20.在有条件的状况下,对易携带致病菌或易腐败变质的食材实行抽样送专业机构检测的措施。
五、加工环节
21.严格执行食材食品贮存要求,做到通风换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定期清理变质和过期食品,确保食品保存条件和保存期限符合要求。
22.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贮存采纳保鲜膜掩盖或密闭容器等方法,避开长时间暴露。
23.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平安操作规范》,做到烧熟煮透,确保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
烹饪后尽快食用,缩短成品存放时间,尽量当餐用完。
24.严格做到生熟食物容器使用分开、存放区域分开、加工过程分开,防止食物交叉污染。
中学校、幼儿园不得制售、其他类型学校食堂暂停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糕点。
25.落实餐品留样规定,每个品种留样量200g以上,留样48小时,留样记录完整、精确 ,确保可追溯。
六、售卖环节
26.分餐处应有防止飞沫灰尘、蚊蝇等污染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