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对开展排查工作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上报县局,县局将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确保排查工作全方位、全链条、无死角。
(二)做好自身防护。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排查人员的防护指导,严格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尽量避免排查人员被新冠污染的食品、包装或环境感染的情况发生。
(三)狠抓即行即改。
各单位对排查中发现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和质量安全标准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对存储政府储备商品的冷库冷链物流追溯管理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上报县局,县局将通报相关部门做好督促整改,指导其加快完善肉品追溯制度,保证追溯信息链条完整。
(四)严守工作纪律。
各单位对排查工作不宣传报道。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排查工作相关信息。
疫情期间冷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为贯彻落实疫情防控“人物并防”要求,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严防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风险,严守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底线。
近期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强化冷链食品监管。
一是督促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重点对辖区内经营进口冷冻冷藏食品、进口水果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第三方冷库、自建备冷库、食品生产经营者、餐饮服务提供者等相关主体开展全覆盖检查并建立台账,督促做到批批检测、件件消毒,实行全链条、可追溯、闭环式管理,防止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扩散。
严格执行“三专三证四不”制度,落实“五全六专”机制,严格落实采购审批、提前报告、集中监管等制度。
今年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156人次,累计检查冷链食品经营单位1536家次。
二是督促落实进口冷链从业人员防控措施。
排查明确高风险冷链从业人员范围,督促进口冷冻冷藏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要求集中监管仓、大型冷库直接接触进口冷冻冷藏食品的一线人员,按三天两检开展核酸检测,落实闭环管理、每日健康监测零报告等措施。
其他进口冷冻冷藏食品从业人员每周开展1次核酸检测;接触非进口冷冻冷藏食品的从业人员每月开展1次核酸检测。
我局共登记冷链及进口食品从业人员278人,今年以来督促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接受核酸检测2122人次。
三是规范经营冷链或进口食品。
督促相关主体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入黔首站的仓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疫情防控要求,依托“黔冷链”追溯平台对进口冷冻冷藏畜禽水产品、进口冷藏食品和进口水果等展开全链条追溯,严格亮码经营。
购进进口水果的经营者,必须在采购前向供货者索要购进进口水果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供货商销售凭证,并填写《清镇市进口水果及冷藏食品报备单》,提前48小时通过纸质或电子传输方式向所在辖区市市场监管局以及市商务局进行报备。
进口水果证明资料不齐全和未经报备的,不得采购。
辖区内共三家经营主体取得《进口水果及冷藏食品报备证》,6月以来辖区内经营主体向我局报备进口水果19128kg。
下一步,清镇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冷链食品专项检查,督促冷链食品及进口食品经营企业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确保冷链食品可追溯,同时安排其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