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进入药店顾客体温检查要求。所有零售药店需在药店门口显眼位置设警示标语,提示进店购买药品的顾客佩戴口罩,安排专人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查。对不佩戴口罩、拒绝测量体温的顾客,拒绝其进入药店。对体温异常的,拒绝其进入药店购药,建议委托其他人代购,督促其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所在社区防控部门。
2.严格退烧、止咳类药物顾客信息登记。对进店购买退烧、止咳类药物(具体品种随疫情防控需要可增加)的顾客,实行实名登记制度。登记购买人员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所购药品名称、数量,若购买者非药品使用者,同时登记药品使用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以及其是否有与疫区人员接触史、外出史等信息。
3.加强药店及从业人员防护管理。对按规定需要观察隔离的.人员,禁止上岗。每天营业前,必须测量员工体温,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上岗,营业时间员工必须按要求穿工作服、佩戴口罩。按照社区防控部门要求,做好药店内部消杀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4.加强药店进货及销售管理。各零售药店务必确保所购药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等从合法渠道购进。积极组织货源,稳定医药价格,不作虚假宣传,不囤积居奇,切实担负起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保障全市人民防疫所需药械的市场供应。
5.严格新冠肺炎防疫期间药店准入管理。对上述工作不具备落实条件的药店,暂停营业。
6.各零售药店经营者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各市场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防控专项工作组要加强指导检查,对因管理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的,将依法依规追责。
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范文5
一、总则
做好新型冠状肺炎的传染预防知识,定期做好消毒防疫工作,搞好各项卫生,减少疫情的发生。当发生疫情时,立即启动“疫情应急预案”及时对发生的疫情进行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的扩散,保障顾客、员工、家属的身体健康。
二、疫情控制领导小组组成机构及职责
组长:
成员:
三、应急设备、物资
1、消毒药品、消毒器具(过氧乙酸、84消毒液、酒精、喷雾器等)
2、红外线测温仪、口罩、一次性手套、玻璃体温计等
四、预防措施
1、加强门店入口管理。设立门店入口唯一通道,在门口处设置非接触式测温仪,所以顾客进入药店前均需佩戴口罩和配合测量体温,经过及详细询问登记后,方可进入药店。
2、严格顾客询查制度。门店入口人员对所来顾客进行个人卫生和打喷嚏防护等生活细节宣讲,购药过程要求佩戴口罩,避免人群聚集。询问所有人员有无湖北、武汉等疫区人员接触史,同时询问是否有干咳、乏力、肌痛、腹泻等临床症状。无发热、临床症状及相关流行病学史的顾客,在合理防护基础上,正常购药。
五、健康风险判定标准
1、高风险人员,是指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正在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其他需要纳入高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2、中风险人员,是指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有发热,干咳、气促腹泻、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实施居家观察未满14天的治愈出院确诊病人;解除医学隔离未满14天的无症状感染者;其他需要纳入中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3、低风险人员,是指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的人员;高风险、中风险人员以外的人员。
六、应急处理
顾客购买药品,进行体温测量,若出现体温>37.3℃时,及时停止购药,劝其去医院全面检查。并及时上报彬州市疾病防控中心和小章卫生院防疫人员,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
出现严重发烧和疑视病例,打“120”请求早治疗病人,报告疾病控制中心在管区内做终末消毒工作。按照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治工作的统一部署,进行全面隔离。
七、加强卫生清洁消毒
1、通风换气。加强营业环境的通风换气,可采取排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措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根据气候条件适时调节;或安装排风设备,加强排风;也可使用合法有效的循环风空气消毒机。
2、加强人员管理,所有工作人员、顾客进店均需应当佩戴口罩,交谈、购药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
3、加强环境消毒,对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工作,使用84消毒液500mg/L浓度进行拖地,物品表面消毒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台面、货架、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4、医疗废物和污水收集处理,设立废弃口罩等医疗废物处理垃圾箱,并按照有关规定合理销毁。
5、顾客疏导管理。工作人员应及时疏导顾客,避免店内人员密集。提醒顾客保持至少1米安全距离,必要时对顾客携带的物品进行酒精消毒,降低感染风险。
实名购药登记。限制销售退热、止咳、感冒、抗菌素类药物,顾客在购买此类药物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对顾客身份信息详细登记在册(但必须确保顾客的信息不能外泄的法律责任),实行日报制度,登记内容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药品名称,体温、测量时间,有无湖北、武汉等疫区无接触史等。
八、疑似感染人员的紧急处理
1、一旦发现顾客有疑似症状,且发热在37.3℃以上,伴咳嗽或者呼吸困难,近期有湖北、武汉等疫区旅行史或者感染人群接触史,可能为疑似感染者应予以高度重视。
2、风险评估:
仅有症状无湖北武汉及其他疫区旅行史或者接触使者,属于低疑似人员。
有湖北、武汉等疫区旅行史或者感染人群的接触史者,属中度疑似人员。
有症状且有湖北、武汉等疫区旅行史或者感染人群的接触史者,属高度疑似病人。
3、防护措施
工作人员首先确认自己的防护措施得当,并与疑似者保持一定距离,对未戴口罩的疑似人员,及时配发口罩,同时疏散其他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