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我局在收到举报线索后,将会第一时间现场核实查处。
药店疫情应急处理方案及流程4
一、防控措施及标准
1.科学佩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严格实行“戴口罩+测体温+扫道信大数银行程卡(行程码)”措施;
2.严格实行防疫消杀、通风措施。对经常接触的公共设施(如扶手、门把手等)增加清洁消毒频次;
3.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员工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工作期间必需全程佩戴口罩上岗,并做好手卫生;
4.严格执行管控药品实名登记。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以下称“管控药品”)类药品,购药人必需进行“沃填报”实名登记,不予登记的不得销售“管控药品”,各药品零售门店工作人员必需专心核对购药人身份证原件,并回拨确认所登记手机号,坚决杜绝错报、漏报、瞒报或不予核查等现象,确保登记信息真实精确;
5.加强风险人员监控。发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人员,准时引导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向辖区指挥部或疾控机构报告。
二、操作流程戴口罩+测体温+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异常人员登记→报告辖区指挥部或疾控机构→将人员转入定点医疗机构。
药店疫情应急处理方案及流程5
01
经营场所消毒和工作人员“应检尽检”落实情况
是否每日按时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工作人员是否做好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工作人员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制度。
02
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情况
药店工作人员是否熟悉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店内是否准备充足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纸(公众版),并向消费者宣传引导。
03
进店顾客管控措施执行情况
是否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要求其佩戴口罩,提醒顾客在药店内保持安全距离,对不执行要求人员要进行劝阻等。
04
购药实名登记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是否从严从紧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素等4类药品,是否建立购药人实名登记台账,是否引导使用上述药品的患者转诊至发热门诊,并及时将信息上报至省医疗机构(药店)发热患者登记信息系统。
05
连锁总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是否对连锁门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上述4类药品(包括网络销售药品)登记信息上报、销售监测等进行检查,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是否采取内部停业整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