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何维护老年人心理健康?
加强老年人心理调节,做好正面宣传教育,为居室内老年人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文化娱乐服务,利用电话、网络等现代通讯手段老年人提供与亲属间的亲情化沟通服务。
疏解焦虑恐惧情绪,引导其持正常作息规律生活。
对在隔离区观察的老年人要给予重点关怀。
3.如何加强老年人日常健康防护?
(1)每日居室巡查,早晚测量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体温,并做好健康记录。
对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做好血压、血糖等指标监测,规律用药,做好慢性病防控。
(2)每半日老年人居室通风(不宜少于30分钟);不宜开窗通风的,应配备机械换气通风设备,必要时采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等进行空气消毒。
开窗通风时,应注意避免因室内外温差过大引起感冒。
(3)每日提醒或协助老年人做好洗漱、沐浴等个人清洁卫生,提供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倡导老年人勤洗手。
保持老年人口腔、身体、衣物、床单元及居室清洁卫生,经常晾晒老年人被褥衣服;老年人居室地而、窗台、床头柜、床用栏等,每天清水擦拭1次,每周擦拭消毒1-2次;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的消毒清洗工作。
(4)有条件的养老机构,鼓励老年人开展适宜的户外活动,加强身体锻炼,增强抵抗力。
暂停室内集体活动;要求老年人不串门、不聚集。
(5)有条件的暂停集体用餐,改为送餐至老年人居室。
没有条件的,要分时段就餐,就餐老年人保持距离,避免飞沫传播。
保证老年人充足饮水量与营养摄入。
4.如何加强工作人员管理?
(1)开展疫情及相关防控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向老年人宣传在机构内公共活动空间应佩戴口罩,确保工作人员掌握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个人防护、卫生健康习惯、相关传染病法律法规及疫情急处置要求,避免共用个人物品,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2)工作人员上岗前做好戴口罩、手消毒等防护准备,加强七步洗手法督导培训,正确佩戴口罩,及时更换;必要时使用医用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在接触每位老年人前、后,均应当洗手或手消毒,避免交叉传染。
暂停面对面集中交接班。
(3)合理调整安排工作人员的作息时间,加强工作人员心理调节。
(4)确保养老机构生活用品、耗材、食品、基本药品的保障供应;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集中配送方式保障供应。
一次性手套、围裙、口、纸巾等作为应急套件,放在醒目处。
(5)规范处理垃圾、污水、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养生环境,做好机构内消毒工作。
及时清理超过有效期的各类物品。
(6)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办公区域、服务场所的桌椅、物体表面、门把手、水龙头、各种开关按钮、扶手等每天清水擦拭1次,周擦拭消毒1-2次;厨房、洗衣房、垃圾处理场所(存放点)及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每天擦拭消毒不少于2次。
(7)废弃口罩等一.次性用品,应当用医用酒精喷雾消毒(或84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后)后密封,丢弃至专用的“有害垃圾”或“医疗垃圾”桶内。
(8)加强浴室消毒,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暂停老年人集中使用公共浴室。
(9)加强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机构自养禽类、牲畜圈舍的每日清洁消毒。
(10)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严把食品采购关,严禁购买活禽野味,彻底煮熟食物,停止提供生食品,生熟食品分开。
负责食品采购、烹饪、配(送)餐的工作人员,应严格佩戴口罩、手套。
做好餐(饮)具消毒,使用过的餐(饮)具应当煮、蒸30分钟以上。
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5.出现疑似病例,该怎么办?
(1)老年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由家属或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在有效防护情况下陪同送医,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老年人和陪同工作人员正常返回生活区和复岗,但要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
(2)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
治愈后需返回养老机构,应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入住;参与陪同护送的工作人员也应实施14天隔离观察。
(3)工作人员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可正常复岗,但要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属于疑似病例或感染确诊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集中医学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
治愈后需返岗的,应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返。